在古代的以色列家中,如果想要吃肉,都要受到律法条文的规范。如果这些牛羊的宰杀,没有在神面前献祭的话,神要把这件事情视为有罪,因为如果没有献祭,通常就代表着自私、没有感恩。至于食物当中的血,犹太人也是非常地小心,他们不但自己不吃,如果有外人在他们眼前做这事,也会被视为很大的冒犯。相较于现今的基督信仰,吃喝耶稣基督的肉和血,又是怎么一回事呢?其实,人如何来真正享受上帝的创造,很大程度是透过吃喝,而利未记裡所有的赎罪,其实都有一定程度的预表。在今天基督信仰中,我们是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,使那无罪的代替我们有罪的。是耶稣一次献上成为赎罪祭,让我们可以有儿子的身分,在神面前称义;是那一位比我们位分还高,应该审判我们的神道成了肉身成为赎罪祭,祂的宝血流出成就了真正赎罪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