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E:人已完全丧失自由选择而悲惨地作罪的奴仆

2025-04-26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2.21] 若无圣灵的光照,人心一片黑暗

07/30/



        使徒保罗论到属血气之人,他们是自以为聪明,其实是愚拙的,因他们没有真实的智慧(林前 2:14-16)。这真实的智慧唯独从神而来。保罗为以弗所人的祷告:“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,荣耀的父,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,赏给你们”(弗 1:17)。我们已经看见:一切智慧和启示都是神的赏赐。保罗接着说:“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”(弗 1:18),这表明我们自己原来是盲目的,心中眼睛需要被照明。又接着说“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”,这是表明:人靠自己,无法完全明白神的恩召。
        然而那些以人为本的思想家认为:世人的悟性,没有犯罪堕落并没盲目,只是鲁顿无知,需要知识的教导;所以教导他们读圣经,就可以解决问题。这样的说法是胡言乱语。大卫得到神的律法,神的律法包含了一切智慧,可是他深深知道自己的不足,所以他就祷告求主开他的眼睛,“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”(诗 119:18)。他这样祷告表明:神的话光照人,如同旭日东升光照大地。然而人心是黑暗的,教导他读圣经也得不到帮助,因为他看不出其中的奇妙,除非“众光之父”(雅 1:17)赐给他眼睛或打开他眼睛,他才能蒙光照明白神的话。
        没有圣灵光照赐下恩光,人心是一片黑暗。主耶稣是独一无二最佳的老师,众使徒从他得到正确且完全的教导,然而他们仍然需要真理的圣灵光照他们的心灵,明白所领受的真理(约 14:26)。所以主耶稣吩咐他们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的降临(徒 1:4)。若我们承认自己的缺乏来寻求神,而神应许赐给我们所求的,这就证明我们自己实在是缺乏。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承认:神的恩典光照我们多少,我们才能明白神的奥秘多少。人若自以为知道在神启示之外的事,这就证明他是眼瞎的,而不自知。

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2.22] 人心里有是非之心,使人无可推诿

07/31/



        属灵认识主要包括三方面:(1)认识神,(2)认识救恩,天父的爱临到我们,(3)认识我们当如何依照他的律法规范过生活。就第一与第二方面而言,世人是完全盲目。第三方面是指:规范生活行为的法则,所谓“行义的知识”。对照前两方面而言,世人在这方面有时看来似乎有些领会。使徒保罗见证说:“没有律法的外邦人,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,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,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,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”(罗 2:14-15)。既然外邦人的本性,有道德律刻在他们心里,我们就不能说他们对生活行为法则是彻底盲目的。
        使徒保罗在此所说的:藉着在人心中的道德律,人蒙足够的指引知道行为的准则为何。这是众所周知的。然而,我们要先明白的是:为何神赐给人对道德律的知识?然后我们才会明白此道德律的知识,能否引人达到理智与真理的目标。罗 2:14-15 上下文,告诉我们问题的答案。保罗说: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必按律法受审判;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,他们灭亡必不按律法(罗 2:12-13)。外邦人灭亡,不是按照摩西律法,那是按照什么受审判呢?保罗立刻说:他们是按照是非之心(良心),所以他们被定罪是公义的,是有足够理由的。
        由此可见,道德律的目的是叫人无可推诿。我们可定义“道德律”是良心的认知,使人足以区分是非善恶,使人无法推诿说自己无知,他们自己见证自己有罪。人是如此纵容自己,当他犯罪时,总是尽其所能逃避罪恶感,转移注意力假装无知。希腊哲学家说人犯罪是出于无知。如果这是指:人们假冒为善来遮掩自己的罪恶,伎俩高明使自己在神面前不觉有罪,这种说法还尚可。罪人本性中仍有与生俱来的是非之心,虽然他不断的想逃避,但是他总是被拉回来。虽然他想装瞎回避,然而有时也被迫不得不睁眼面对。所以,若说人犯罪完全是出于无知,则是大错特错。

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2.23] 罪人任意妄为,对善恶的分辨模糊不清,甚至良心麻痹

08/01/



        有哲学家说:人的理智在一般定义与事物本质上,很少受骗,然而将总原则运用在具体事情上时,则常犯错误。一般而言,每一个人都会肯定回答说谋杀是罪恶。然而那设计谋杀仇敌的人,却会认为此谋杀是对的。淫乱者一般都会定罪淫乱是错的,然而自己在私下犯淫乱罪,却沾沾自喜。这就是人的无知:他清楚是非黑白大原则,然而他实际用在自己个案时,却徇私舞弊。人真是何等败坏,何等需要神的怜悯与拯救(诗 57:1)。
        虽然有人是盲目的自欺而犯罪,然而也有人是明知故犯的行恶。当人可耻的行恶之心,压抑他的良心到一地步,明知那是邪恶,还是故意一头栽进罪恶里。正如有人说:“我明知什么是良善的,我赞同,但是我选择跟随邪恶”,这显示出人内心倾向邪恶。罗马书 1:26-32 说:这是放纵可羞耻的情欲……他们不但自己去行,还喜欢别人去行。
        有人区分“失控”与“放纵”:“失控”是慌乱的情绪或情欲夺去了心智;人原来在其他时候能分辨是非,在此时却不清楚自己所作的错误是邪恶的;当情绪恢复宁静时,人就立刻后悔。然而“放纵”是指:当人明知罪恶,却不消灭或制止,反而顽固的继续坚持行恶。这样的区分是有意义的,然而只是程度的区分。罪人不只是“失控”,很多时候更是“放纵”。前者是良心的迟钝,后者是良心的麻痹。总而言之,因为罪人任意妄为,对是非善恶的分辨,已经从模糊不清到良心污秽(多 1:15;提前 4:2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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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2.24a] 罪人的理智是盲目的,不听从神的诫命

08/02/



        分辨善恶是世人皆有的判断力,然而此“是非之心”在各方面都是不健全的。虽然人心被赋予有分辨义与不义的能力,然而当人犯罪堕落之后,此“是非之心”的功用只剩下见证他们的罪,使他们无法假藉无知来推诿。人的是非之心已被罪蒙蔽,不能在个别情况中发挥分辨真理的功用。虽然如此,是非之心叫他们知道自己无法逃避审判,他们自己的良心见证他们的罪恶,足以叫他们现在就开始恐惧战兢,将来要面对神的审判。
        神的律法是完美公义的典范,如果我们用它来衡量我们的理智,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理智在许多方面都是盲目的 ! 论到十诫前四诫的主要原则是:信靠神,赞美他的荣美与公义,呼求他的圣名,真正守安息日(出 20:3-17),我们的理智一点也不服从。人的心灵所依赖的是属血气的观念,对于这些诫命所说真实敬拜神的教导,怎么能有些微的认识呢 ? 不虔敬的人若有意敬拜神,即使百次招唤他们脱离他们的空洞繁琐,他们总是重蹈覆辙重回迷信。
        他们承认:若非真心诚意,神不会悦纳他们的献祭。他们藉此见证自己知道一点对神的属灵敬拜观念,然而他们立刻以虚伪的做法败坏了此观念。因为要劝服他们相信律法对敬拜的规定是真理,是不可能的。人心没有真智慧,也不听从警告,谁能说人有优越健全的判断力 ?

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2.24b-25a] 罪人的理智被罪污染,偏行己路

08/03/



        关于十诫的第二部分,即后六诫命(出 20:12-17),人们有些认识,因为这些诫命论到人与人的关系,与保存人类社会有紧密关联。然而,世人在这些方面有时也显露其失败。品性优良的人也认为:忍受不公不义、傲慢专横的管理是毫无意义的,总要想办法挣脱。一般人也都认为:如果忍气吞声,就是懦弱可耻的奴性表现;抗拒摆脱才是高贵自由的人。哲学家也认为:报复伤害你的人并非恶行,是应当的。这些都是人自我中心的想法,不符合律法的精义。
        主严责人心的骄傲自大,吩咐他的子民要忍耐,不要以恶报恶,不要自己伸冤、宁可让步、听凭主怒(罗 12:17-19)。这在世人眼中是可耻的表现。但是,人自以为是遵守律法,其实是忽略了自己的私欲动机,不承认恶念是得罪了神。属血气的人是不愿承认自己私欲的败坏。人原来被造的本性之光,早已熄灭,因此陷入恶念的深渊。虽然哲学家将人心的放纵激情,贴上标签为“罪恶”,然而他们真正视为罪恶的,是指那些外在所彰显的具体行为。至于那静悄悄使人心发痒的恶欲,他们根本不算为罪。
        那些将人一切罪恶归于无知的论调,应当遭到谴责。另一方面,那些假设只有蓄意行恶毒败坏的才算是罪恶的说法,也当遭到唾弃。我们从经验得知:自己虽有好的动机,也常犯错跌倒。我们的理智是被许多的欺骗所蒙蔽,容易犯许多错误,有许多障碍拦阻,也被许多困难所包围。我“虽不觉得自己有错,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”(林前 4:4)。所以,理智根本不能正确引导我们。圣经说:“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(认知)什么事”(林后 3:5),这是显示:在主的眼中,我们的理智在人生每一件事上都是虚空的。这里所说的不是指意志或情感,乃是论到我们心智思想如何作对事情、讨神喜悦。罪人的理智已经被罪污染,偏行己路。
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2.25b] 罪人需要重生,才能重新恢复真实的悟性

08/04/



        世人的理智,在勤勉、见识、悟性、谨慎各方面,都已彻底腐化,以致在神眼中,人所思想所作的无一样是正直的。正因如此,要人承认自己已经失去理智的宝贵功能,是何等的难啊 ! 就像醉酒的人要承认自己醉酒一样 ! 然而圣经请楚告诉我们:“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虚妄的”(林前 3:20;诗 94:11),“人终日所思想的,尽都是恶”(创 6:5;8:21),这一语道破人的真相。既然我们的本性所思、所筹、所谋、所行的,无一不是邪恶,人心怎能有讨神喜悦之事 ? 神所喜悦的,唯独是真理的圣洁仁义(弗 4:24)。
        所以,我们明白了人心的理智,无论在哪方面都是悲惨的服在虚空之下。大卫深知自己的软弱,因此求神赐给他悟性来学习律法诫命(诗 119:34)。大卫渴望得着新的悟性,就是表明自己本性的缺失。他这样祷告不只一次,在诗篇 119 篇里,他重复向神祈求十次(诗 119:12,18,19,26,33,64,68,73,124,125,135,169)。如此反覆祈求,显示他是何等迫切需要。大卫为自己所求的,也是使徒保罗一向为众教会的共同祈求:“我们自从听见的日子,也就为你们不住的祷告祈求,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,满心知道神的旨意,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……”(西 1:9-10;腓 1:9)。
        我们应当记住:保罗祷告说到这悟性是属灵的,是神所赐的特别恩典(弗 1:15-16),这同时见证了此悟性不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。人理智的缺陷,若要对神的事情有真实的认识,必须要特别的恩典光照人心,如同人的眼睛需要太阳光照,才能看见。更准确的说,我们能打开肉眼来看日光,然而我们自己无法打开心灵眼睛,这唯有主能开我们的心眼。圣经也没有教导:我们的心只需要一次光照,以后就能靠自己看见了。保罗的祷告是不住的为教会祷告,并且教会在认识神的旨意上要不断成长。
        大卫的祷告说的很清楚:“我一心寻求了你,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”(诗 119:10)。我们虽然已经重生,并且在真实虔敬上有了长进,然而我们需要每时每刻的引导,免得我们失去所得的恩典与真理知识。所以大卫在另一诗篇中求告神:使他重新有正直的灵,这是因为他犯罪而失去的(诗 51:10)。唯有神才能重新赐给我们真实的悟性,这是他原先赐给人、后来因人犯罪堕落而失去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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