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F:道德律的解释(十诫)

2025-04-26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8.26a] “山上宝训”是否禁止人起誓 ? 出 22:11;太 5:34

11/24/



        有些人反对起誓,例如改教时期的重洗派,他们连正当的起誓也不赞同,毫无例外地定罪所有的起誓。他们认为基督禁止人起誓:“我告诉你们,什么誓都不可起;你们的话,是就说是,不是就说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”(太 5:34,37;雅 5:12)。
        按照他们如此轻率的解释,等于是把基督立于与天父敌对的地位,好像他降世是要废除天父的旨意。因为在律法之下,永恒的神不仅准许人起誓,视起誓为合法的,甚至吩咐人在必要时起誓(出 22:11)。基督宣称“他与父原为一”(约 10:30),他行事无非是照“从父所受的命令”,“他的教训不是出于他自己的”(约 10:18;7:16)。这是怎么说呢 ? 他们这样解释,等于是说神现在禁止他先前所吩咐人遵行的命令,岂不是说神自相矛盾吗 ?
        基督所说的话是有些难解,所以我们必须仔细查考上下文,以免望文生义。我们必须注意基督说此话的用意,以及他所针对的问题,不然就无法明白真相。他的目的不是要放松或缩紧律法,乃是要恢复律法的真义,因为律法被文士和法利赛人误用曲解。若我们明白这点,就不会以为基督禁止一切的起誓;他所禁止的是那些违背律法准则的起誓。当时的人们只图避免作伪证,但律法所禁止的不只是伪证,凡一切虚浮多余的誓言都禁止。最能确实解释律法的是主基督,他警告他们:不仅作伪证是邪恶的,所有心口不一的起誓也是邪恶的(太 5:34)。为何“起誓”是邪恶的 ? 毫无疑问的他是指:妄称神的名之起誓,他并未禁止律法所认可的起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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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8.26b] “什么誓都不可起”是指违背圣经的起誓 太 5:34-35;雅 5:12

11/25/



        反对者指基督所说“什么誓都不可起”,断章取义特别强调“什么誓”,以为所提出的是有力的论据。其实基督所指的不是起誓本身,而是指他接着所提到的起誓方式。这也是当时人们的错误,他们以为指着天地起誓,并无冒犯神的圣名。所以主除去他们一切的藉口托词,不要他们以为指着天地起誓,就可以逃避冒犯主圣名的罪。
        在此也应说明:即使人们没有提到神的名,然而却指着生命之光、所吃的饮食、所受的洗礼、和神恩待他们的其他像征起誓,仍然是间接地藉着神的圣名起誓。基督禁止人指着天地和耶路撒冷起誓(太 5:34-35),并非如有些人误解,以为基督是要纠正他们的迷信。其实他乃是要驳斥文士法利赛人的谬论:他们以为间接起誓并不算为犯罪,也不算污辱神的名。事实上,神赐给人的一切恩惠(天、地、耶路撒冷、头发),其上皆承载有神的圣名。
        另外,还有人们指着必死的人、或已死的人、或天使,取代神,来起誓,这是邪恶可憎的,如同在外邦异教徒,为了谄媚国王而奉他的名和他的守护神起誓一样。如此是将受造物神化,是贬损独一真神的荣耀。当我们用神的圣名,只为证实自己的誓言时,即使是间接的方式,也是有罪的,因为神的威严在这些无价值的起誓上被玷辱了。
        主基督说“什么誓都不可起”,为要除去我们一切放纵的藉口。使徒雅各所说的(雅 5:12)是重申主基督的话。这种有损神圣名的僭妄起誓,在世流行屡见不鲜。如果你将“什么誓都不可起”,解释为基督禁止起誓本身,禁止一切的起誓,那又如何解释他接着说“不可指着天起誓,不可指着地起誓”等语的意思呢 ? 这些话分明是驳斥犹太人用以掩饰自己罪行的诡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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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8.27a] 个人性的起誓,在必要时是认可的 撒上 24:12;来 6:16

11/26/



        通达人不应怀疑,基督在马太 5:34-37 所斥责的,只是律法所禁止的誓言。基督在世时活出他所教导的完美典范,在必要时也起誓。我们确信主的门徒凡事都顺服主,在这事上也效法他的榜样。假如一切的起誓都被禁止,难道保罗起誓是违背圣经吗?事实上,当必要的时候,他毫无犹豫地起誓,甚至有时还加上咒诅(罗 1:9;林后 1:23)。
        还有一问题需讨论:个人性起誓是否在马太 5:34-37 为禁止之列?有些人认为只有公开性宣誓(任职立约)不在禁止之列,就像奉行政长官之命的宣誓,也如君王签订条约时所惯用的宣誓,或人民效忠国王的起誓,士兵入伍服役时的起誓等。他们说:保罗宣告证明福音尊严时,所起的誓也属于这一类。因为使徒们的使命不是私下的,而是神公开委任的使者。我们不否认这一类的宣誓是最稳妥的,因为他们有圣经稳固的证据支持。遇疑案时,官长要使证人起誓,另一方面,证人必按所起的誓作证,使徒说人之间的纷争可以藉此方法解决(来 6:16)。这条诫命使双方所作的,得到圣经充分的认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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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8.27b] 个人性的起誓要谨慎,必须荣神益人 撒上 24:12 -15

11/27/



        我们可以考察古代异教徒,非常看重庄严公开的宣誓。然而他们将普通一般的起誓,当作微不足道之事,因为他们认为这样的起誓与神的威严无关。但是那些严肃的私下起誓,在必要情况下以圣洁与敬畏之心所起的誓,若是加以谴责,则是非常危险的,因为它们既有理由又有圣经例证支持。若私人在重大的事件上,请求神审断是允许的(撒上 24:12),当然更可以呼求神作证。你的弟兄告你不忠,为了彼此相爱,你当尽力表明清白。你所有的解释无法使他满意,若你的名声因他顽梗的恶意而受损,你可以呼求神审断而并不为冒犯,神的时刻一到必表明你的无辜。
        若我们衡量一下“审断”和“作证”,求神“作证”还不如求神“审断”来得重大。我们如此起誓求告神作证,没有任何不当。圣经中如此的例证很多。若亚伯拉罕和以撒,与亚比米勒的起誓,被称为是公开性的(创 21:24;26:31),则显然雅各与拉班是私下个人性的,他们互相起誓以坚立他们的约(创 31:53-54)。波阿斯也同样以私人方式与路得确立婚约(得 3:13)。俄巴底是一个正直敬畏神的人,但他以私人身份起誓来说服以利亚(王上 18:10)。所以,关于起誓最好的准则是要谨慎,不可随便,不作无谓的起誓;然而到了真有必要时,为了是荣神益人,是可以起誓的。这是第三诫命的目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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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8.28] 第四诫命总论 申 5:12-15;赛 58:13-14

11/28/



        “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,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,这一日你……无论何工都不可作”(出 20:8-10)
        第四诫命的目的就是:我们放弃自我中心的倾向和人本的工作,并且当默想神的国,以及当以神所立定的方式来操练默想神的国。此诫命有其独特的目的,有别于其它的诫命,所以必须以稍微不同的秩序来解释。
        早期教会领袖习惯称此诫命为预表,因为它包括了外在谨守一日为圣,当基督来临后,这外在守日与其它的预表一样,被废去了。他们所说部分是对的,然而只讨论了问题的一半。我们必须更深入的查考此诫命,以及注意守此诫命的三个条件。第一,天上的主颁布律法,赏赐人第七日的安息,是要向以色列百姓表明属灵的安息,并且在此安息中,信徒应当歇了自己的工,让神在他们心里运行他的工。第二,他表明在指定的那一日,他们应当聚集聆听律法的教导和遵行敬拜神的礼仪,至少将这日分别为圣,默想神的作为,藉此记念来操练敬虔生活。第三,神定意赏赐一日的安息,给仆婢和那些服在他人权柄之下的人,使他们在劳碌之外得享安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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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8.29] 安息日的诫命是应许 尼 9:14;结 20:12-13

11/29/



        圣经多处经文教导我们:安息日的主要目的,是预表属灵的安息。神吩咐人遵从的所有诫命中,几乎没有其他诫命比此诫命更为严肃(民 15:32-36;出 31:13;35:2)。当神定意藉众先知指明:当时以色列人的信仰生活全然败坏时,他斥责说:他的安息日被人玷污了,违反了,无人遵守,无人分别为圣。这就证明:他们忽略此敬畏神的基本义务,根本无心尊荣神(结 20:12-13;22:8;23:38;耶 17:21,22,27;赛 56:2)。
        反之,遵守这诫命是最蒙神悦纳赞许。所以旧约信徒在所有的圣言中,极为尊重安息日的启示。尼希米记中记载,利未人在公众聚会中如此说:“又使他们知道你的安息圣日,并藉你仆人摩西传给他们诫命、条例、律法”(尼 9:14 )。由此可见,在律法所有的律例中,安息日的诫命是最被看重的。这一切的律例都是用来高举安息日奥秘的尊严。也就是摩西和以西结所极奇妙表达的。
        在出埃及记中,我们看到:“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;因为这是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,使你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。所以你们要守安息日,以为圣日”(出 31:13-14;35:2)。“故此,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为永远的约。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远的证据”(出 31:16-17)。以西结说明这点更加详细,他说的总结就是:安息日是一记号,使以色列人能明白:叫他们成圣的是神(结 20:12)。既然我们的成圣,在于治死自我中心的意志,则安息日这外在的记号,与内在的实体之间,有非常紧密的关连。
        我们必须完全歇下自己的工,使得神在我们心里做工;我们必须放下自己的意志,我们必须舍弃自己的心;我们也必须放弃一切肉体的情欲。总之,我们必须止息自我挣扎的一切行动,以致神在我们心中运行(来 13:21),我们就能安息在他里面(来 4:9),如使徒所教导的。




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
[2.8.30] 第七日 赛 66:23;林前 15:28

11/30/



        对犹太人而言,在七日中谨守一日安息,这世世代代用来代表那永恒的安息。主以自己的榜样“六日创造,第七日安息”,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,为要使犹太人以更敬虔的心来遵守这日。人若知道他遵守安息日,是效法创造主,这必唤醒他热心遵守。
        若有任何人想寻找“七”这数字的隐密含意(这数字在圣经上代表完美完全),则答案就是这数字被选来表达永久持续。摩西所说的一句话证明这点,他描述连续六日的创造之工完毕之后,在第七日这日“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”(创 2:3)。我们也可从另一方面解释“七”此数字:主向我们指明:安息日一直不完全,直到末日来到。在今世我们在主内开始得享蒙福的安息;我们在其中日日都有更新进步。然而因为我们仍然与肉体争战,直到以赛亚的预言“每逢月朔、安息日,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”(赛 66:23)最终应验,直到神作“万物之主”(林前 15:28),那时完全的安息才会最终实现。
        如此看来,神藉“第七日”为他子民描绘出:他的安息日的完全实现是在末日主耶稣再来之时,为要使他们在一生中,藉着不断的默想安息日,热烈盼望安息日的完全实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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