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[2.16.1] 诗7:11-13;路1:31-33 基督是救赎主
03/19/
关于基督,我们从始至今所论的一切,目的都是围绕此中心:“既然在我们里面是定罪、死亡、失丧,就应当在基督里寻求仁义、释放、生命、拯救”。正如彼得所见证的:“除他以外,别无拯救;因为在天下人间,没有赐下别的名,我们可以靠着得救”(徒4:12)。基督被取名为“耶稣”并非无故或巧合,也不是出于人意,而是从天而来,由天使宣告的至高旨意。圣经告诉我们原因:基督受差遣而来,为要“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”(太1:21;路1:31)。
我们必须注意此经文的意义:救赎主的职分交托给基督,使他成为我们的救主。然而,假若基督没有继续引领我们达到救恩的最终目标,则我们的救赎就不完全。我们的救恩是安稳在基督里,因此,一旦我们稍微偏离他,救恩就会逐渐消逝。所以,一切不倚靠基督的人,就是自愿放弃一切的恩典。下列的劝勉应当牢记在心:“耶稣的圣名,不仅是光也是灵粮;也是油,灵魂的一切食粮若无油则必枯干;也是盐,我们的食物若无盐则淡而无味;最后,它也是口中的蜜、耳中的音乐、心中的欢乐,以及良药。总之,没有提到耶稣之名的言论是乏味的。”
在此我们必须真诚思考:他如何为我们成就救恩。我们必须如此 行,因为这不仅使我们深信他是救恩的源头,也使我们的信心有充足稳固的根基,拒绝任何引诱我们偏离正道的事物。人一旦深切反省自己的本相,就不可能不察觉到神对他的忿怒和憎恨。因此,人必须迫切寻求平息神忿怒的途径与方法,这就必须赎罪补偿。人必须确信他已蒙 救赎,因为除非他的罪得到解除,否则神的忿怒和咒诅一直在他身上。既然神是公义的审判主,他必不容许人违背他的律法而不受罚,反而已经预备好施行报应(诗7:11-1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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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16.2] 罗5:10;西1:21-22 意识到神的忿怒,使我们感谢他在基督里的爱
03/20/
我们必须明白:那计划施怜悯给我们的神,原来应该是与我们为 敌,直到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。神先以他白白恩典接纳我们,然后赐下他的独生子,作为他爱我们的全然保证。圣灵在经上常说:“我们作仇敌的时候,且藉着神儿子的死,得与神和好”(罗5:10);众人都在咒诅之下,直到基督“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”(加3:10,13);我们“从前与神隔绝……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们与自己和好”(西1:21-22)。
这些经文的表述是为了配合我们的理解力,帮助我们更清楚明白:若没有基督,则我们是何等的悲惨和绝望。假若圣经没有清楚叙述神的忿怒、报应、永死的刑罚临到我们,我们就不会明白没有神的怜悯有多悲惨,也不会看重拯救我们的恩典。比方有人听到:“在你还是罪人的时候,如果神恨恶你并照你所应得的撇下你,你必将面对恐怖的灭亡。然而因为神乐意施恩给你,出自他白白的恩典,不让你与他隔绝,如此拯救你脱离危险”,此人必会感受到神对他的怜悯恩典。
更进一步说,如果他从圣经的教导学到:“他因犯罪与神隔绝、是可怒之子、在永死的咒诅下、没有救恩的任何盼望、与神的恩福无分、作撒但的奴隶、被掳于罪之轭下、最终注定恐怖地灭亡、并且已经身陷其中。就在此时,基督作他的中保,为他代求,亲自担当神对众罪人的公义刑罚;基督以自己的宝血洗净他惹神憎恨的罪;基督藉献祭赎罪满足了父神的公义;他的代祷平息了神的忿怒;以此为根基使神与人和好;藉此中保的连结,使得神的恩典与人同在”。此人岂不因这一切更加感动么?这些叙述显明:基督拯救我们脱离何等巨大的灾难 !
总之,除非我们的心先惧怕神的忿怒和永死的恐怖,否则我们在得到神的怜悯后,不会热爱所得到的新生命,也不会以感恩来领受之。所以圣经教导我们认清:若没有基督的拯救,神与我们为敌,他的刑罚必要毁灭我们。圣经也教导我们:唯独在基督里领受神的恩福与父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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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16.3] 约壹4:9-10,19 父神先爱我们,使我们在基督里与他和好
03/21/
圣经叙述“神对罪恶的忿怒”,虽是配合我们软弱的理解力,却完全是真实的。因为神是至为公义的,他看到我们里面的不义,必然憎 恶。因此,我们所有人的心里,都有应得神憎恨的事。根据我们败坏的本性和邪恶的生活,我们每一位都惹神不悦,被他定罪,并生来就当受地狱的咒诅。然而因为主定意不愿我们失丧,他出于自己的仁慈,仍要拯救我们。
不论我们因自己的过犯成为何等的罪人,我们仍是神的受造物。不论我们所招致的死亡有多严重,神仍然使我们得生命,成为新造的人。因此,神出于全然的爱和白白的赐予,接纳我们进入恩典中。既然义与不义是永远互不相容,只要我们仍是罪人,神就不可能接纳我们。 所以,为了除掉一切敌对的原因,使我们彻底与他和好,他以基督的死赎罪,除掉我们一切的罪恶;好使我们这些从前污秽不洁的人,在神面前成为公义圣洁的。
因此,父神先以他的慈爱预定我们,在基督里与他和好。的确, “因神先爱我们”(约壹4:19),然后他使我们与他自己和好。然而,直到基督以他的死救赎我们之前,我们仍旧是不义的,应得神的忿怒,仍在神的咒诅定罪之下。所以,惟有基督使我们与他联合,我们才能完全稳固地与神联合。我们若要确信自己蒙神喜悦和恩待,则必须唯独注目专心仰望基督。因为事实上,惟有藉着基督,我们的罪才不会归算在我们身上,免于招致神的忿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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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16.4] 罗5:8-10;弗1:4-5 神的爱是十架赎罪的原因,而非结果
03/22/
保罗说:“神在创立世界以前”拣选我们的爱,是植根与建立在基督里(弗1:4-5)。这是圣经清楚明晰的教导,许多经文宣告神对我们的爱,差遣他的独生子为我们受死(约3:16);圣经也告诉我们的另一方面:在父神藉着基督的死恩待我们之前,他因我们的罪是与我们为 敌(罗5:10)。
有些人看重教会历史对此真理的见证,要求我们提供早期教会的证据。为了使他们更加确信此真理,我们引用奥古斯丁的话作为代表:神的爱是测不透和不改变的,因为神并非在藉他儿子的血与我们和好之 后,才开始爱我们;反而,他在创立世界以前,就已经爱我们了,使我们与他的独生子同作后嗣;这是在我们尚未出生之前,早就预定了。
基督的死使我们与神和好,此事实绝不可解释成:基督叫我们与父神和好,使得神现在可以开始爱这些他从前所恨恶的人。反而,这是表明:我们已经与先爱我们的神和好了,而从前我们因罪是神的仇敌。保罗的话能证明以上所说是真实的:“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”(罗5:8)。所以,甚至在我们还与他为敌和作恶时,他就已经爱我们了。
故此,当我们还为神所憎恶时,他仍以深不可测的奇妙大爱拯救我们。他恨恶我们,因为我们是罪人,他造我们原是正直的。然而,因为我们的邪恶并未完全摧毁神手所造的,神知道怎样恨恶我们所犯的罪,同时也爱他自己创造的我们。
以上就是奥古斯丁根据圣经所作的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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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16.5a] 罗3:24-25;来5:8-10 基督以他一生的顺服救赎我们
03/23/
基督废去罪的权势、拆毁我们与神之间隔断的墙、因他的义行使神悦纳恩待我们,这是如何成就的?圣经的解答:基督以他一生的顺服,为我们成就了这事(来5:8-10)。这是保罗见证的:“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”(罗5:19)。
基督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其根基在于他一生的顺服:“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”(加4:4-5)。所以,基督在他受洗时宣告:他尽诸般的义,顺服遵行天父的命令(太3:15)。简言之,自从基督降世取了奴仆的样式,就开始付出救赎我们的代价。
然而,为要更精确解释救恩之道,圣经将“赎价”特指“基督的 死”。基督宣告:他“舍命作多人的赎价”(太20:28)。保罗教导:基督为我们的罪受死(罗4:25)。施洗约翰宣告基督来是要“除去世人罪孽”,因他是“神的羔羊”(约1:29)。保罗又教导:“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的称义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 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”(罗3:24-25);“我们靠着他的血称义……藉着神儿子的死,得与神和好”(罗5:9-10);“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”(林后5:21)。
相关的经文不胜枚举,以后再按次序引用。早期教会的‘使徒信经’以最佳顺序叙述基督生平,从他的降生至受死复活;完美救恩的各项都包括在内。然而,圣经没有忽略基督一生在其它事上的顺服。保罗将基督一生从始至终的顺服,总结为“反倒虚己,取了奴仆的形像……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”(腓2:7-8)。事实上,甚至基督的死,也显明是他甘愿顺服,因为若非甘心的献祭,就不能满足神的公义。因此,当主见证“我为羊舍命”时(约10:15),他恰当表明: “没有人夺我的命去”(约10:1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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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16.5b] 赛53:5-7;来10:7-9 基督甘心为我们舍命,在彼拉多手下被定罪
03/24/
主基督是甘心为我们舍命,以赛亚书表明此意义:“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”(赛53:7;徒8:32)。福音书记载:他走上前去,见捉拿他的士兵(约18:4);在彼拉多面前他没有为自己辩护,而是等候判决(太27:12,14)。这并非说他毫无挣扎;因他亲自担当我们的软弱,他对天父的顺服遭到这样的考验 !这也格外证明基督对我们无比的爱:他在恐惧中挣扎,在残忍的折磨下,完全不顾自己,只为了拯救我们。
我们必须持定此要点:除非基督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,不顾自己的痛苦感受,否则没有任何献祭能蒙神悦纳而救赎我们。希伯来书作者恰当引证诗篇的经文:“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……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;你的律法在我心里;那时我说,神 啊,我来了”(来10:7,9;诗40:7-8)。因为恐惧战兢的良心,惟独藉献祭和洁净除去罪恶,才能得安息;这是圣经所指明给我们的。基督的死,使我们得着真实生命。
我们犯罪所当受的咒诅,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等候刑罚。因此,圣经首先说及基督在本丢彼拉多(犹太巡抚)面前被定罪,为要教导我们知道:我们所当受的刑罚,已经归在这义人身上。我们不能逃脱神可怕的审判。主基督为了救我们脱离这审判,他容让自己被彼拉多这必死的人定罪,甚至在这邪恶、亵渎神之人面前被定罪。“巡抚”这头衔被提及,不仅证明这是史实,也要我们明白以赛亚的预言:“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”(赛53: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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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.16.5c] 太27:18,23-24;约18:38 “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”
03/25/
为要免去我们的咒诅与刑罚,基督仅仅受死是不够的;基督必须选择特别的“代死”方式,作为救赎我们的挽回祭,既代替我们受咒诅,又担当我们的罪孽,这样才能释放我们。假若他被强盗谋杀或在暴动中身亡,则这样的死无法作挽回祭。然而,基督作为罪犯被提到审判台 前,被见证人指控,法官宣判他有罪而处以死刑;藉着这一切证据,我们就知道他承担了罪人的角色,代替我们受刑。
我们必须留意众先知所预言的两件事,将大大安慰和坚固我们的信心。当我们得知基督从审判台前被带去受死、悬挂在两个强盗中间时,我们就明白福音书所说“他被列在罪犯之中”的预言应验了(可15:28;赛53:12)。为何如此呢?显然是要代替罪人死,而不是为义人或无罪之人。他受死是为我们的罪而死,并非白白受死。
另一方面,当我们得知那定他罪的彼拉多,宣告他无罪(因彼拉多不得不一再公开见证基督无罪,见太27:18,23,24),我们就想起另一位先知的预言:“我没有抢夺的,要叫我偿还”(诗69:4)。如此可见,基督是代替罪人,然而他的纯洁光明、毫无瑕疵,显明他担当的是别人的罪而不是自己的。
基督在彼拉多手下受难,也藉巡抚的官方判决被列在罪犯之中。然而,他并非罪人,因为当彼拉多说:“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”(约18:38),即是宣告基督为义。这是我们被称义的根据:我们当受刑罚的罪咎,已经归在神儿子的身上(赛53:12)。最重要的,我们必须牢记“基督替我们死”此事实,免得我们恐惧战兢,一生忧虑,担心神公义的刑罚继续笼罩我们。其实,神儿子已经亲自担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