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[3.4.7-8] 提前2:5;约壹1:9 古代教会没有吩咐人向神甫认罪
07/13/
我们很讶异天主教会宣称:向神甫告解认罪是出于神的命定。我们承认“认罪”的施行有其传统历史,然而我们很容易证明,在更早时期原是自己向神认罪的,不需要向神甫告解。天主教会的记录都证明:在教皇英诺森三世与1215年拉特兰会议之前,根本没有吩咐人向神甫告解认罪的规条。他们却欺哄中世纪信徒说,这是早期教会的会议决定。
天主教强迫信徒向神甫逐条认罪的规条,毫无圣经根据。这规条是在主后1200年之后才有的,他们却说这是基督所设立的。事实上,第四世纪的康士坦丁堡主教屈梭多模,在他的论述中劝勉信徒,不必向神甫告解认罪。他说:悔改承认你的罪,就得赦免得洁净。你若羞愧告诉别人你所犯的罪,就当每日提醒自己,警戒自己。你不需要将你的罪向别人表白,因他可能会给你错误的安慰或过份的谴责。反而,你应当在神面前真心悔改认罪,惟有他能医治你。你当在内室认罪,你的良心日日提醒你儆醒,免犯罪过。
屈氏劝告:你无须在证人面前认罪。你要在心里省察自己的罪。惟有神鉴察你的心,省察自己时不需要别人作证。我不劝你在别人面前告解认罪,我也不强迫你向人揭露你自己的罪。将你的良心带到神面前,在他那里赤露敞开,当将你的伤口给那最优秀的医生看,并向他寻求医治。主基督不斥责且是最温柔的(太11:28)。神不强迫你在众目睽睽之下认罪,你要暗自向他陈明你的罪,只有他能医治你的伤痛。
屈氏以上的论述,不是急促唐突之言,并非要人的良心逃避神律法的规定。他乃是表明:向人告解认罪,是圣经所没有吩咐的;我们不需要寻求在见证人面前告解认罪,乃是要在神面前真诚的省察自己的罪。惟有他是鉴察人心肺腑的。向人告解认罪,不会得着真正的平安,因为在神与人之间只有一位中保,就是我们的救主基督(提前2:5)。我们应当在神面前真诚认罪悔改,倚靠他的应许,得着赦罪的平安(诗51篇;约壹1: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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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9] 诗42:4;来4:12 在神面前认罪
为了对“认罪”更清楚明了,首先要根据圣经来忠实讲述。然后,我们将指出天主教发明的悔罪条规的荒谬。由于其捏造之处多得不可胜数,我们只能说到那些有关向神甫告解认罪的方面。
令人可耻的是,古时译者常将圣经“歌颂,称谢”此词译作“承认” (诗7:17;9:2;95:2;100:4;118:1),这是稍有学问之人众所周知的事。如此作法是胆大妄为,因他们将圣经所归给神的赞美,转变成妄用在他们专制的告解规条上。他们为证明“认罪”有鼓舞人心的能力,就窜改诗篇经文“用欢呼称赞的声音”(诗42:4)成“用欢呼认罪的声音”。若可如此窜改,我们也可无中生有,任意发明任何教义。既因他们变得这么无耻,我们就当提醒敬虔的读者,神公义的报应已任凭他们的心思陷入沉沦,为要更加显明他们的胆大妄为是何等可憎。只要我们乐意信靠圣经单纯的教导,就不必担心会被如此谬论欺哄。
圣经教导我们“认罪”的方法只有一个:我们只当向神认罪以得赦免,只有神自己赦免、除去、不再记念我们的罪。神是我们惟一的医生;我们惟独向他展露我们的伤口。我们冒犯得罪的是神;所以我们寻求与他和好。既然是神鉴察人心,究查人一切心思意念(来4:12),我们当趁早在他面前倾心吐意。追根究底,呼召罪人的是神自己,因此我们不要迟延到神面前。大卫说:“我向你陈明我的罪,不隐瞒我的恶。我说: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,你就赦免我的罪恶”(诗32:5)。
大卫自己也如此认罪:“神啊,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!”(诗 51:1)。但以理也这样认罪:“我们犯罪作孽,行恶叛逆,偏离你的诫命典章”(但9:5)。圣经经常说到认罪,若都收集起来可成为巨册。使徒约翰说: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……必要赦免我们的罪”(约壹1:9)。所以,我们应当向谁认罪呢?当然是向神自己,我们若以忧伤谦卑的心跪在他面前;我们若在神面前真心自责和定自己的罪,根据神的良善和怜悯求神饶恕我们,这就是圣经所说的认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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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10-11] 撒下12:13;尼9:1-2 在人面前的公开认罪
07/15/
凡内心真正悔改,已经在神面前诚心认罪的人,无疑他的口就已经预备好作见证。当有需要在人面前宣扬神的怜悯时,他会在人面前认 罪。而且这并非只是一次私下在神甫面前承认他心里的秘密,而是经常公开地在世人面前,无伪地叙述自己的羞耻过犯,和神的伟大与尊荣。当大卫受拿单指责而良心刺痛时,大卫在神和人面前如此认罪:“我得罪耶和华了”(撒下12:13)。
换言之,我不再找藉口,也不再逃避面对众人指责我为罪人,不再企图向神隐瞒,不再防范怕众人知晓。所以我们在私下向神认罪之后,如果为了荣耀神或谦卑自己而必须在人面前认罪,则我们乐意向众人作见证。为此,主在古时吩咐以色列人,在祭司带领认罪之后,百姓当在圣殿里公开认罪(利16:21,29)。因神预见这样做对他们是必须的,为了使各人正确的省察自己。并且,我们藉着承认自己的可憎罪恶,向众人与全世界见证彰显神的良善和怜悯。
在教会里这样的公开聚会认罪应当是正常的,而且在特别情况下,以特别方式施行;每当全体百姓都共同犯罪时,就当有团体聚会的公开认罪悔改。圣经中有团体认罪的例证:百姓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 引领下,公开认罪悔改(尼1:7;9:1-2)。因为以色列众百姓共同悖逆,他们所遭受的刑罚,包括长期被掳、圣城和圣殿被毁、信仰生活的退化败坏。除非他们先自省自责,知道自己罪孽有多深重,否则他们不能正确明白神拯救他们的恩惠有多大。
即使在会众中有几位信徒是无辜的,这也不妨碍他们团体公开认 罪,因为他们是有病身体上的肢体;整个身体软弱有病,其中的肢体就不应该夸口自己健康。事实上,肢体不可能超脱身体而不被传染,必然也要承担罪责。因此,无论何时我们遭到瘟疫、战争、饥荒、任何其他灾难,我们有责任一起为我们的罪哀痛、禁食、认罪,寻求神的饶恕与怜悯。最不容忽视的乃是团体认罪,因这是一切悔改行动的关键。
公开认罪是神亲口所吩咐我们的。此外,任何明理的人只要考量其益处,就不敢反对它。因为在每一次的圣会聚集中,我们站在神和天使面前,除了承认我们自己是罪人不配之外,还能以其他行动作为聚会的起始吗?然而,也许你会说你在每次祷告中就已经如此作了;当我们求告神的赦免时,我们在认罪。不错,但只要你考虑到我们有多自满、懈怠、迟钝、懒惰,你就会同意:基督徒一起聚会公开认罪来谦卑自己,是大有益处的。
虽然神所定规给以色列人的公开认罪仪式,是律法时代中的教导 方式,然而这仪式背后的真理原则,在某种程度上仍是属我们的。事实上,在管理良好的教会中,我们看到此作法产生极好的结果。每逢主日聚会,牧师为自己与会众的罪,一起公开认罪祷告,为所犯的罪责备自己,并恳求神的赦免。总之,这聚会中的公开认罪,是作为开启信徒私祷和团体公祷之门的钥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