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[3.4.17] 诗38:4;40:12;约壹3:20 要人算清所有罪,是对人无止境的折磨
07/20/
天主教的告解认罪礼,对于那些对神祇有一些认识的人而言,是残忍的折磨心灵。首先,他们必须根据告解公式来清算一切罪恶,将罪分为树干、树枝、树叶。然后衡量罪的性质、大小、犯罪当时的情况。然而,在如此详细的分类后,发现罪多如天空海洋无边无际。他们越分越细,罪变得越多,最后如同大山,使信徒如同待宰的羊无法逃脱,至终充满绝望。
这些神甫是残忍的刽子手,带给信徒如此的创伤,又编造出一些解药,宣称说人人都当靠自己能力来解决问题。然而,这只加增更多烦 恼,造成更大的折磨:“我用来认罪的时间不够”;“我没有尽责认真的认罪”;“我因粗心而忽略许多事情,这样的疏忽是无可推诿的!”
神甫仍然继续编造其他的解药,想减轻这样的痛苦。他们说:你要为自己的疏忽而悔改;只要不是彻底的疏忽,必得赦免。然而这一切都无法医治人的创伤,更不可能减轻人的罪。就如糖衣的毒药,入口之时不觉难受,然而在察觉之前就已深入人心。所以这可怕的声音常常回响于信徒的耳旁:“你当认你一切的罪”。除了确实的安慰之外,是无法消除此恐惧的。
请读者思量:你是否能数算出自己一整年所犯的每一个罪?(天主教规定告解至少一年一次)。经验告诉我们,即使我们在晚间只省察当日的罪,记忆仍是模糊不清的;因为各式各样的罪恶侵扰我们,是如此众多!我们所指的,不是那些刚硬愚昧的假冒为善者,他们数算所犯的三四个大罪后,就以为自己尽了认罪责任。我们指的,是那些真敬拜神的人,他们省察到自己深重又众多的罪孽时(诗38:4;40:12),加上约翰所说“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,神比我们的心更大”(约壹3:20),于是他们在审判主面前恐惧战兢,因为他是无所不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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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18a] 诗19:12;提前1:15 要求人算清一切的罪,造成恶果
要求信徒算清一切罪恶,又恭维他们自己有能力认罪解决问题,等于是要他们在大风大浪的海中暂时抛锚,又如叫精疲力竭的旅客在路边歇息一会儿,根本不能解决问题。这是各人都心知肚明的。原因在于:首先,数清一切的罪是不可能的;这只会击垮、定罪、困惑人,使人绝望而至终沉沦。其次,它也剥夺罪人真正认识己罪的机会,使他们成为假冒为善的人、对神和自己无知。
事实上,因为叫人全心注意数算罪的类别,同时就忽略了内心隐藏的过犯污秽。惟有认识自己内心的败坏,才能使人彻底认识自己悲惨的光景。认罪的确实原则,乃是认识并坦承自己的罪如同深渊,超乎自己悟性所能想像的。税吏照这原则认罪:“神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”(路18:13),这等于是说“我是罪恶滔天的罪魁;我完全是个罪人,我的心无法想像,我的舌头无法诉说我的罪有多大!求神无限的怜悯,吞灭这如同深渊的罪”。保罗也说“在罪人中,我是个罪魁”(提前1:15)。
你会问:我们岂不是需要认每一个罪吗?岂不是在说出此罪之后接着说“我是个罪人”,神就会接纳我们的认罪吗?不是的,我们反而应当在神面前尽己所能倾心吐意,不仅以一句话承认自己是罪人,更是要从内心真诚全然承认,我们的罪污又大又多。不仅承认自己是不洁的,也要承认自己的不洁是何其深重;不仅承认自己所欠的罪债,也要承认自己所背负的罪债是何其巨大;不仅承认自己被罪压伤,也要承认自己所受的创伤是致命的。然而,当罪人如此在神面前全然敞开自己时,应当认真坦白思想,在他里面还有许多隐藏的罪恶,是超过所能测度的。因此,他应当与大卫一同说:“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?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”(诗19:12)。
我们绝不可接受天主教所宣称的:只有当人下定决心向神甫认罪,罪才能得赦免;并且那不趁此机会向神甫认罪的人,天堂之门向他 关闭。因为罪得赦免,从古至今都是一样的。圣经记载基督赦免人的 罪,从没有说要向神甫认罪才得赦免。显然,根据天主教的说法,若周围都没有神甫,就没有认罪的可能,人也就无法认罪。在中世纪之前千百年来,此种认罪方式从所未闻,而信徒的罪都得到赦免。我们无须过多辩驳此毫无根据的告解认罪礼,因为神的话清楚明确,永远长存:“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……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”(结18:21-22)。任意在这话上加添什么的人,所捆绑的不是人的罪,而是限制神的怜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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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18b-19a] 结18:21-22;路18:13 天主教告解认罪礼是极为有害的
天主教说除非人向神甫认罪,罪就不得赦免,理由是必须由法官审理,才能判决。其实,他们是任意妄为立自己为法官。他们如此捏造的理由,任何有理智之人都不会接受!他们夸口说,捆绑和释放的职分已交付他们,以为认罪是他们的管辖权,加上调查权!再者,他们这样教导,是众使徒所不知道的。神甫无法知道罪人是否确实得赦免,因他们听审时无从得知,所陈述的犯罪清单是否确实和完整。惟有赦罪的神才能鉴察人心肺腑。因此,若根据天主教的教导,则所谓赦罪是完全受限于认罪之人所说的,谁也不能确知罪有没有真正得到赦免。
其实,真正的赦罪完全在于“信和悔改”,而这二者是没有任何听审认罪的神甫能知道的。因此,捆绑和释放的确定,并不在于地上听审的判决,因为即使神的仆人忠心尽己职分,宣告赦罪也只是相对的,有条件的。这句话“你们赦免谁的罪”(约20:23),是为了罪人的缘故而说的,免得他们怀疑神在圣经所应许的赦免,是否会在天上被认 可。
我们谴责这种神甫听审人认罪的仪式,深盼将之除去,因为这告解礼在许多方面都对教会极为有害!即使这认罪仪式本身是无关紧要,但它没有任何用处与果效,反而造成了许多的不虔不义、亵渎和错谬,所以应当立即被废除。天主教辩说这认罪的仪式,在某些方面极有益处。其实,这些所谓“益处”若非虚假,就是毫无价值。他们强调其中一种益处:认罪之人在神甫面前告解会羞耻脸红,这就是沉重的刑罚,使罪人以后更为谨慎,并因自罚而平息神的忿怒。如此的说法,等于是宣 告:站在至高者的审判台前受审,仍不足以使人谦卑下来!我们若因在人面前感到羞耻,就停止作恶,然而当神见证我们邪恶之心时,在神面前却不以为耻,难道这样对我们有益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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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19b-20] 箴30:20;太18:18 告解礼,是以外在仪式代替内心真实悔改
天主教强调:在人面前认罪会使当事人感到羞耻,以此作为处罚,而减低其日后犯罪的可能,这种想法完全是虚构的。其实这会使人更加放荡犯罪,因为当人向神甫认罪之后,把嘴一擦,就说:“我没有罪了,我不再行恶了”(箴30:20),没有比这更易叫人放纵肉体了。他们不仅在接下来一年内大胆犯罪,因无须再认罪,就不向神祷告,也不省察自己;反而罪上加罪,直到他们下次在神甫面前,再将众罪全部吐出来。他们自以为吐完一切的罪之后,就卸下千斤重担,以为已将审理权从神那里移转到神甫身上,并因向神甫认罪,就使神忘记他们一切的过犯。其实,有谁快乐的期待告解认罪之日呢?谁会迫切想认罪呢?岂不就像违背己愿被掐着脖子拉入监牢?也许只有神甫们喜欢告解礼,他们可交换所听到的有趣故事。天主教的告解认罪毫无益处,使人虚有其表来到神甫面前,以仪式取代了真实向神认罪悔改,给人暂时的假 平安,使人继续犯罪,悔而不改。神甫们宣称他们执行告解礼,是因天国的“钥匙权”交付他们,他们用这藉口支持整个天主教“神甫是中保”制度。我们应当省察他们到底在说什么。他们说:神将钥匙交付我们,“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”(太18:18)。
我们一针见血指出他们的破绽:天主教的神甫,并非众使徒的代表或接续者。他们以为是自我防卫的理由,其实反而是自砸脚跟。因为基督是在将圣灵赏赐使徒之后,才将捆绑和释放的权柄交付他们。因此,我们否认钥匙权属于未曾先领受圣灵的人。除非圣灵先教导如何使用此钥匙权,否则任何人都不能使用之。他们胡诌自己有圣灵,行事却与此 相背,他们幻想只要行使仪式,不需要倚靠圣灵。但是圣经有关圣灵的教导,与他们所说的完全相反。所以,每当他们夸耀有钥匙时,我们就要问他们是否拥有圣灵,因为圣灵才是审判主与掌管钥匙者。若他们回答说他们拥有圣灵,我们就要再问圣灵是否会出错。他们绝不敢直接的回答这问题。虽然他们的教导间接暗示圣灵会出错。因此,我们必须推论:没有任何神甫拥有天国的钥匙,因他们一再任意地释放神所定意捆绑的人,及捆绑神所吩咐释放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