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
[3.4.26b-27a] 加3:13;彼前2:24 惟一的中保与挽回祭
07/29/
施洗约翰为主基督作见证说:“看哪,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!”(约1:29,36)。惟有基督才能除去人的罪;既然惟有基督是神的羔羊,所以惟有他是为我们的罪所献上的祭,只有他能赎罪,只有他能补罪。赦罪的权柄和能力是属于圣父,而且他在这方面与圣子有所分别。就另一层面而言,基督献上自己作为祭物,他亲自担当了我们所应得的 惩罚,在神的审判台前涂抹了我们的罪咎。由此可见,惟有将赎罪的尊荣归功于基督,我们才能享受他所作成的救赎。那些想要以自己的补罪功德来平息神忿怒的人,是企图窃夺主基督的荣耀。
我们应当留意两件事:(1)我们要将基督的尊荣完全归给他,不可减损之;(2)我们的良心确信自己在他里面罪得赦免,才能与神和好。以赛亚说,圣父将众人的罪孽都归在圣子身上,以他的鞭伤医治我们(赛53:5-6)。彼得也以不同的言词重复此真理:基督被挂在木 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(彼前2:24)。保罗记述:当基督替我们成为罪时,在他身上定了罪案(林后5:21;加3:13;罗8:3)。当基督被献上为赎罪祭时,罪的权势和咒诅都被除灭瓦解了。基督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,以及有关的咒诅和污秽,并承受了神可怕的刑罚和死亡的咒诅。圣经从未教导这样的谎言:在我们起初得洁净之后,我们每一人都必须根据告解悔罪礼的补罪,才能经历到基督受苦的功效。这是天主教极为有害的谬论。反之,我们每当犯罪跌倒时,我们要记住:惟有倚靠基督的赎罪与补罪,才能真正经历赦罪的平安。
天主教主张:人初次罪得赦免,完全是神的恩典在运作,但如果人后来跌倒了,就要靠自己作工补罪来配合,以获得再次的赦罪。这是混淆视听的谬论,害人不浅。将“神恩独作”变成了“神人合作”;前所承认基督所独作的,就被人窃夺了。 我们一切的罪孽都归在基督身上,唯独在他里面蒙救赎;这与天主教所说,人要靠自己的行为功德赎罪,是截然不同的。天主教说,人必须靠自己的行为挽回神的忿怒,这与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简直是背道而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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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27b] 林后5:20;西1:14 我们的良心
天主教说,信徒必须靠自己补罪才能赎罪。其实这样的说法,只是想安慰人的良心。但是当人听到他必须靠自己补罪,这能使他的良心平安吗?他的补罪(将功抵过)要到何种程度,才能确信自己终于补足了呢?如此一来,他会一直怀疑他所信的是否是一位怜悯人的神;他的心会一直搅扰不安,甚至恐惧战兢。因为那些倚靠无用之补罪的人,其实是藐视神的公义审判,以为自己作一点善行就可以弥补罪过;也更是对自己深重罪恶,轻描淡写的回应。
即使假设他们可以藉着恰当的补罪来赎一些罪,但是当他们发现自己的罪多到无数,纵使有一百条性命全用来赎罪,也不足以补偿自己的罪过时,他们又将怎么办呢?此外,圣经所有宣告赦罪的经文,并非属于未受洗之人,而是赐给神所重生的儿女,对长期在教会中被养育的信徒说的。这样的赦罪应许,是使徒保罗光荣的宣告:“我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”(林后5:20)。这不是针对外面的人说的,而是针对那些已重生之人。他否认了信徒自己能补罪,于是领导他们归向基督的十字架。
保罗对歌罗西的信徒说:基督“藉着他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,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、天上的,都与自己和好了”(西1:20),他并非将这局限于当初我们被接纳入教会时,乃是说我们的一生都是如此。这是上下文所明确告诉我们的,因他在这段经文前面说,信徒已经藉基督的血得蒙救赎,即罪得赦免(西1:14)。这是圣经反覆教导的真理,有多处经文都说到,真是多得不胜枚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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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28] 结18:20;罗6:23 所谓“至于死的罪”与“不至于死的罪”
07/31/
天主教主张信徒必须自己补罪来赎罪,为了自圆其说,就愚昧的区分某些罪是不至于死的小罪,另些则是至于死的大罪。大罪需要重大的补罪;而小罪能以较为简单的解药洁除,例如:诵读主祷文、洒圣水、藉弥撒解罪。他们自导自演对神大不敬。他们一直在谈“小罪”与“大罪”,却无法分辨二者的差别,只笼统的说内心不敬虔和不洁是小罪。
然而,圣经是区分义和不义的惟一标准,我们根据圣经宣告:“罪的工价乃是死”(罗6:23);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”(结18:20)。信徒的罪是可赦免的,并非因为那些罪是不至于死的小罪,所以他们不当死亡;乃是因为神的怜悯,“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”(罗8:1),因为他们不被算为有罪,因为神赦免了他们的罪,他们的罪已被涂抹了(诗32:1-2)。
所有的罪,就本质而言,都是至于死的罪。天主教非常不公平地诽谤此教义真理,说异教徒才相信所有的罪都是同等的。我们可以用他们自己说的轻易地反驳。我们只要质问,在他们所称为“至于死的大罪”中,是否承认某一罪比另一罪较轻?既然他们承认,就表示至于死的大罪,不都是一样严重,为何都是至于死呢?所以他们的谬论不攻自破。
既然圣经明确的说:“罪的工价乃是死”(罗6:23),然而人若顺从律法就必因此活着(利18:5;结18:9;20:11,13;加3:12;罗10:5;路10:28),违背律法的结局是死(罗6:23;结18:4,20),他们无法回避这样的定案。他们的罪是如此众多,他们能从自己的补罪得到什么结果呢?如果每一个罪都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来补罪,则当他们正在思想补此罪时,又在犯更多的罪。因为连最敬虔的义人,每天也要跌倒多次(箴24:16)。当天主教徒正束腰准备补自己罪的 同时,也正在累积许多(甚至不可胜数)其他的罪。既然他们能为自己补罪的确信已经破灭,为何仍坚持己见,留恋此迷信呢?他们仍认为自己能补罪,这是何等的僭妄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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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29] 诗32:1-2;弥7:19 赦罪包括免除刑罚
天主教为了找藉口为其“补罪论”辩护,就捏造“罪罚”与“罪咎”之间的区分。他们承认神的怜悯免除了“罪咎”,然而在“罪咎”得赦免之后,“罪罚”仍然存留,因为亏欠神的公义仍需偿还。所以他们主张“补罪”的目的,在于除掉“罪罚”。这是何等轻浮和荒谬!他们承认神白白赦免罪咎,却又再三教导人以祷告、流泪、以及一切其他的方式,才配得罪罚的赦免。然而此“罪咎,罪罚”的区分,都直接与圣经论到“赦罪”的教导,背道而驰。
我们已经充分证明这点,但再补充一些经文证据,以彻底揭发他们的狡猾诡辩。神在基督里与我们所立的“新约”,就是他不再记念我们的罪(耶31:31,34)。我们从先知以西结所说,就更加明白此话的意义:“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……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”(结18:24);“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……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”(结18:21-22,27)。神说他必不记念他们的义行,意思就是他不会记录这些义行,使他们得赏赐。所以当神说他必不记念他们的罪恶,意思是他必不再追究刑罚他们。以赛亚也有同样的教导:“你将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后”(赛38:17);“我涂抹了你的过犯,像厚云消散”(赛44:22);“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”(弥7:19):“耶和华不算为有罪……遮盖其罪”(诗32:1-2)。
只要我们留心听这些经文,就必晓得这是圣灵清楚的教导。显然,若神刑罚罪,他就是将罪归在我们的帐上;他若报应罪,他就在记 念罪;他若审判人,就必不遮掩人的罪;他若鉴察罪,就必不将之扔于背后;他若究察罪,就不会涂抹过犯像厚云消散;若他宣告人的罪,就不会将之投入深海里。并且,奥古斯丁清楚解释说:“神若遮盖罪,他就定意不再观看;他若定意不究察人的罪,他就定意不刑罚;神定意不记念人的罪,他愿意赦免他们的罪。那么,他为何说遮盖其罪呢?是不再鉴察这些罪。神鉴察人的罪,不就是为了惩罚罪吗?”
我们当留意先知以赛亚的另一段经文,告诉我们神赦罪的法则:“你们的罪虽像朱红,必变成雪白;虽红如丹颜,必白如羊毛”(赛1:18)。耶利米说:“当那日子,那时候,虽寻以色列的罪孽,一无所有;虽寻犹大的罪恶,也无所见;因我所留下的人,我必赦免”(耶50:20)。你想确实明白这些话的意义吗?你要默想神所说的这些话:神将“过犯封在囊中”(伯14:17);“人的罪被包裹,被收藏”(何13:12);“犹大的罪是用铁笔,用金钢钻记录的,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……”(耶17:1)。这些经文表明神必定报应罪,这是毫无疑问的;反过来说,当神宣告他免除一切的报应刑罚时,我们就必须毫无疑问的相信。我们在此恳请读者,应当留意的是神的真道,而非人的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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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30a] 赛53:5;彼前2:24基督一次永远的献祭,免除罪咎与罪罚
08/02/
假如说我们的罪已得赦免,却仍须为自己的罪受惩罚,则基督赐给了我们的是什么呢?圣经说基督被挂在木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(彼前2:24),意思必是他担当了我们的罪所应得的刑罚和报应。先知以赛亚更明确的表达同样的含意:“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安”(赛 53:5)。“他代替我们受刑罚,使我们得平安”,这刑罚不就是指我们犯罪所当受的刑罚么?除非基督替我们担当了,使我们与神和好,否则我们必须自己担当此刑罚。显而易见,基督担当了罪的刑罚,为要将他自己的百姓,从罪恶里拯救出来(太1:21)。
每当保罗提到“救赎”是在基督里所成就的,他习惯以此专有名词来表明(罗3:24;林前1:30;弗1:7;西1:14)。他这如此作的目的,不仅是表示此“救赎”并非一般所理解的赎,更是表明此“救赎”所付出的重价与完全偿清罪债,不需要再补罪了。这就是为何保罗说:基督舍了自己,作我们的“赎价 ”(提前2:6)。奥古斯丁也论到:“神的忿怒如何被挽回呢?难道不是藉着牺牲献祭吗?而牺牲献祭是什么呢?难道不就是基督藉他的死,所提供给我们的吗?”
为了除掉罪所带来的恶果,摩西律法中的条文,首先所提供给我们的,是强有力的彻底解决方案。因为神在律法中所设立的,并非这一种或那一种补罪方式,而是要求牺牲献祭,完全偿清罪债。然而,神在其他地方详细严格地吩咐赎罪的所有仪式(出30:10;利4:1 - 7:16;民15:22-31)。他吩咐过犯罪恶的补偿,完全不能藉着行为功德,只能藉着献祭赎罪;原因是他定意显示惟有一种方式才能平息他的义怒审判。以色列人所献的祭,不是算为人的行为功德,乃是影儿指向实体,就是基督独一无二的献祭。何西阿用字简洁生动,表达了神所要求的献祭赎罪:“求神除尽罪孽”,这是赦免罪恶。“这样,我们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犊献上”(何14:2),这就不需要再补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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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.4.30b-31a] 箴16:6;彼前4:8 罪罚与罪咎是同时得到赦免
天主教更诡诈的回避方法,是区分“永恒的刑罚”和“现世的刑 罚”。他们将“现世的刑罚”定义为:神对人在今生身体或灵魂的任何惩罚;“永远的刑罚”是永死。他们认为要以自己的补罪,来承担现世的刑罚。其实,这样的区分对于他们的主张毫无帮助。因为我们以上所引用的经文都清楚教导:神接纳我们进入恩典中的前提,是“无论我们当受的刑罚为何,他藉着赦免我们的罪咎,都已经免除了”。
当大卫或其他先知寻求神赦免罪恶时,他们同时也求神免除罪的刑罚。他们深知神的审判刑罚,驱使他们如此祷告。另一方面,当先知向人应许神的怜悯时,他们几乎总是宣告罪的刑罚与如何得到赦免。的 确,当神藉以西结宣告,他领回被掳至巴比伦的犹太人时,并不是为了犹太人的缘故,而是为了自己的缘故(结36:22,32),这足以表明罪咎与罪罚,二者都是白白的得赦免。最后,我们若藉着基督从罪咎中得释放,则根据罪咎而来的罪罚也必止息。
天主教曲解圣经经文,以支持其补罪谬论。我们当明察秋毫,驳斥其谬论。他们说大卫因淫乱和谋杀的罪,受先知拿单的斥责,虽然他的罪蒙赦免,然而后来遭到刑罚,即他在淫乱中所生的儿子之死(撒下12:13-14)。天主教说,在赦免罪咎之后,必须遭受这样的惩罚作为 补罪。因但以理吩咐尼布甲尼撒王要以施舍赎自己的罪(但4:27)。所罗门也说:“因怜悯诚实,罪孽得赎”(箴16:6);“爱能遮掩一切过错”(箴10:12),彼得也引用此经文(彼前4:8)。路加福音也记载,主论到有罪的女人:“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为她的爱多”(路7:47)。他们用这些经文来支持其补罪之说。这些人总是扭曲和谬误的强解神的作为!然而,只要他们留意观察,这是他们根本不当忽略的:神的审判有两种;他们就会明白拿单对大卫的责备中所提的,是极为不同的责罚,并非神的发怒与报应。我们都很想明白,神藉着管教督责我们的罪,其目的如何,以及这与神向不敬虔、被遗弃之人发怒报应,有何不同。因此,简要讨论此二者的区别是合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