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基督教要义”每日灵修版
DAY 288 [3.12.1a] 在神的审判台前没有一个义人
关于“唯独因信基督称义”的真理,是圣经清楚的教导,证据是完全真实可靠。然而我们必须了解“称义”整体教义的根基,否则就不可能清楚认识此真理是决不可或缺的。首先,我们应当明白这事实:我们所讨论的不是人类法庭的正义,而是天上的法庭,免得我们用自以为是的低微标准,来衡量怎样整全的行为才能满足神的公义审判。
然而,令人惊讶的是,一般人对“神的公义标准”的定义,太过于轻率和大胆。事实上,那些最自信和夸耀“因行为称义”的人,是明目张胆犯罪或包藏祸心之人。因为他们一点都不思想到神的义,若他们稍微想到了,就不可能如此愚昧侮慢。人若不承认“神的公义”是如此完美无缺,不接受有任何玷污与瑕疵的行为,就必会低估此公义的纯全,必不以为宝贵。但是在人身上找不到这样的纯全行为,以后也决找不到。因为人人都犯了罪,死在罪恶败坏之(罗3:23)。
经院哲学家在安逸的修道院中,闲谈阔论“行为有使人称义的价值”是轻而易举的。但当我们来到神面前,我们必须弃绝这一切的胡诌!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所面对的,是严肃的问题,并非纸上谈兵肤浅的言词辩论。我们若想对“真正的义”作有益的探究,必须认真思考:当天上的审判主召我们交账时,我们将如何回答呢?
我们不要根据自以为是的想法来想像这位审判主,而是要根据圣经所启示的:他的光明叫星宿变为黑暗(伯3:9);他的大能融化高山,他的怒气使地震动(伯9:5-6);他的智慧破坏狡猾人的诡计(伯5:13);他的圣洁使一切显为污秽(伯25:5);他的公义连天使也无法比拟(伯4:18);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(伯9:20);他的义怒,一旦发作,直烧到极深的阴间(申32:22;伯26: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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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289 [3.12.1b] 审判万有的主之公义
让我们看,神坐在宝座上施行审判,鉴察人的行为:谁能坦然无惧地站在他审判台前呢?先知问到:“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?我们中间谁能与永火同住呢?行事公义、说话正直……”(赛33:14-15)。若有样的人,请站出来。这样的警告,没有任何人敢站出来。反而,我们听见恐怖的声音,回响说:“主耶和华啊,你若究察罪孽,谁能站得住呢?”(诗130:3)。
显然,所有人都必灭亡,就如圣经所说:“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吗?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?主不信靠他的臣仆,并且指他的使者为愚昧;何况那住在土房、根基在尘土里、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?早晚之间,就被毁灭”(伯4:17-20)。又说:“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;在他眼前,天也不洁净,何况那污秽可憎,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!”(伯15:15-16)。
事实上,约伯记所说的义,是比遵行律法更高,我们应当留意这一区别。因为即使有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,也仍无法通过那“超过人所能理解的义”之考验。所以,虽然约伯问心无愧,但他仍然惊讶的哑口不言,因他发现神若用至高的天平来衡量,即使天使的圣洁也不能讨他的喜悦。因此,我们不谈这至高的义,因是我们无法测透的。
我们只是说,若按照成文的律法来检查我们的生命,我们若不因律法的咒诅而恐惧战兢(这是神为了以此唤醒我们,拯救我们),则我们真是麻木不仁了!律法咒诅中,这是总则:“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”(加3:10;申27:26)。简言之,除非人人在这天上审判官面前承认自己的罪,愿意俯伏承认自己没有任何良善,否则所谈论的这一切都是枉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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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290 [3.12.2] 在神面前的义,在人前的义
我们如今应当提升视界,学习在神面前战兢,而不是高傲的虚空自夸。其实,只要我们仍然停在将自己与别人比较,就易于相信自己拥有某些别人所应当看重的。所以,人人自信自夸。然而,当我们仰望神时,我们的自信自恃立刻就消失无踪。当我们的灵魂仰望神时,所发生的事,就如我们的肉眼仰望可见的天空时一样。当我们注视附近的事物,就深信自己眼睛具有敏锐的鉴察力。然而,当我们看注目太阳时,眼睛被其强烈明光刺痛麻木,就深信自己视力的极弱,正如以前看见日光之下事物时相信自己视力极佳,是同样的确信自己的软弱。
我们千万不要被自己的虚妄自信所欺哄。即使我们看自己与别人同等,或比别人强,这对神都没有任何影响,因为是神自己的审判才是真正的定案(林前4:3-4)。然而,若以上这些警告无法驯服我们的狂野之心,则主将以他对法利赛人说过的话,来回答我们:“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……因为人所尊贵的,是神看为可憎恶的”(路16:15)。你当知道,你若在人面前夸耀自己的义,这是天上的父神所憎恶的!
然而,神的仆人在圣灵的感动下,所说的是什么呢?“求你不要审问仆人;因为在你面前,凡活着的人,没有一个是义的”(诗143:2)。神的另一位仆人,从稍微不同的角度说:“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?若愿意与他争辩,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”(伯9:2-3)。圣经在此明确说明“神的义”之性质,也说明人一切的行为都无法满足神的义。当神究察我们的众多罪恶时,我们连千中之一也无法辩解。当神所拣选的器皿保罗,当他承认“虽不觉得自己有错,却也不能因此称义”(林前4:4),他是真诚领悟到“在神面前的义”与“在人前的义”是天渊之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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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291 [3.12.3] 被称为义的人,不倚靠自己
“唯独因信基督称义”是圣经明确的教导,是正统信仰的敬虔神学家所持守的立场。例如奥古斯丁说:“所有敬虔之人,在必朽坏肉体的重担下,在今生的软弱中叹息劳苦,只有一个盼望:我们只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,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”(提前2:5-6;约壹2:1-2)。这表明什么?既然这是我们惟一的盼望,还能信靠自己的行为吗?因他说:“只有一个盼望”,表示没有其他的盼望。事实上,救主为我们受伤受苦,我们这些软弱之人在哪里还有安稳的避难所呢?他拯救人的能力何等浩大,我们在他的怀中何等安全。世界威胁我们,肉体压抑我们,魔鬼也布下网罗陷害我们,但我却不致跌倒,因为我被安置在稳固磐石上。我犯了大罪,我的良心受搅扰。然而我却不致丧胆,因我必记念主为我受伤。
主的恩慈怜悯拯救我,这是他的功劳。所以,只要主不停止怜恤我,我就永不缺乏他的功劳。若主的怜悯多而又多,则我所得的恩典也就一样显多。难道我要夸耀自己的义行吗?主啊!我要单单记念你的义,因为你已经将你的义赐给我,即神使基督成为我的义。人若全心全意仰望那使全人平安的神,这就是他所需要的全部。同样的,他领受平安归自己,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神。但愿荣耀归给主,永不衰残直到永远。我若有平安,我就必顺畅。我彻底弃绝夸耀自己,免得窃取不属我的荣耀,因此失去所赐给我的平安。
为何教会关切自己有无功劳?我们真正可以夸口的理由,是在主基督里。所以,人没有理由认为自己有何功劳应得神的赐福,尤其因为我们听到先知如此说:“主耶和华如此说……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,乃是为我的圣名”(结36:22,32)。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不足,这就足够了;不倚靠自己的功劳,才是足够;所以,没有自己的功劳,才能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站得住。想要以表面善行获得功劳的人,是假冒为善的。他们应当惧怕,因他们放纵自己倚靠行为,是无耻地违背神的恩典。那有善行而不自夸,有信心而不倚靠善行的教会,是有福的,因为她以主夸口,不以善行夸口;她有善行,不以善行夸口。禁止自夸不就是善行吗?所以,完全不自夸的人才有可夸之处,因为这使得他只夸神丰盛的怜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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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292 [3.12.4-5a] 神严厉的审判,使我们不再自欺
觉醒的良心在面对神的审判时,意识到神的怜悯是惟一的避难所,使其得到平安。因为,星星在夜晚是如此明亮放光,却在日出时失去一切的光芒;照样,人类中最稀有少见的纯洁,若与神的圣洁相比,也是顿然失色。因神的审判是非常严厉的测验,洞察人心隐密的念头;就如保罗所说:“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,显明人心的意念”(林前4:5)。这必使躲藏、迟钝的良心开始全然召供,想起所忘记的一切罪恶。控告我们的魔鬼,记得它驱使我们犯的一切罪过,所以它就以这些罪恶控告恐吓我们。
我们若展示引以为荣的善行,在审判之时毫无帮助;因为神所鉴察的是意志动机是否洁净。人的伪善现在是以愚勇自夸,也将在那时被揭露垮台。人的伪善不只是明知自己在神面前有罪,却竭力在人面前表现伪善;也包括人借着伪善在神面前自欺,因人都倾向于安抚谄媚自己。那些不注意这些现象的人,的确能暂时快乐平安地自以为义,但这义即将在神的审判台前烟消云散,就如梦中所累积的巨额财富,梦醒就消失无踪。然而,那些在神面前认真寻求“义的真实准则”之人,必将发现人所有的行为都是污秽破烂的。一般人所认为的义,在神面前是全然罪孽;人看为正直的,不过是污秽;人看为荣耀的,反而是羞辱(赛64:6;诗90:8)。
当我们默想神的完美之后,不要害怕降卑看到自己的真面目,也不要再自我谄媚,不要再受盲目自恋的影响。无怪乎我们在这方面是如此盲目,因为没有人能防范自我放纵的危害。所罗门说:“人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”(箴21:2);“人一切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”(箴16:2)。然而,人能因这幻想而脱罪吗?绝不能,反而圣经同一节接着说:“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”(箴16:2)。人是戴上义的面具来谄媚自己,神却以他的天平衡量人内心隐密的罪恶。既然自我谄媚对自己毫无帮助,我们就千万不可自欺而自取灭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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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293 [3.12.5b-6a] 必须弃绝一切自恋,才是真正的谦卑
为了正确地省察自己,我们的良心必须被召来到神的审判台前。在神的光照之下,可完全暴露出我们隐密的败坏,不然的话这些隐恶是何其深藏不露。惟有如此我们才会清楚明白:“这样在神面前,人怎能称义……何况如虫的人,如蛆的世人呢!”(伯25:6);“可憎、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哪!”(伯15:16);“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?无论谁也不能”(伯14:4)。惟有如此,我们才会经历到约伯所描述自己的这话:“我虽有义,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;我虽完全,我口必显我为弯曲”(伯9:20)。
因为古时先知所指责以色列人的话,并非仅仅适用那时代,也适用所有的时代:“我们都如羊走迷,名人偏行己路”(赛53:6)。他在此也包括所有将蒙救赎之恩的人。如此的省察应当继续发挥功用,直到使我们全然惊惶失措,并以此预备我们的心接受基督的恩典。凡是认为自己能享受这恩典,不需先放下内心一切的高傲,就是在自己欺哄自己。这是众所熟知的经文:“神阻挡骄傲的人,赐恩给谦卑的人”(彼前5:5;雅4:6;箴3:34)。
“谦卑自己”就是认识自己的贫穷和缺乏,而全然投靠神的怜悯。因为我们若认为还有任何可归功自己的,就根本不是谦卑。那些说“我们必须在神面前谦卑自己”,又说“我们必须算自己的义有所价值”的人,其实是教导人邪恶致命的伪善 。因我们若在神面前口是心非,就在邪恶的撒谎。我们若不立刻摒弃一切自以为可夸的,则不可能感受到自己的真相。
所以,当你听到经上说:“困苦的百姓,你必拯救;高傲的眼目,你必使他降卑”(诗18:27)时,你当思想:第一,除非我们离弃一切骄傲并披戴完全的谦卑,否则救恩的门向我们是关着的;第二,这谦卑并非指你作了什么道德表现,当作自己为了主的缘故,牺牲了某一应享的权利(好像那些行事谦逊或对人有礼的人,被众人视为是谦卑的,他们却感觉自己高人一等)。真正的谦卑,乃是我们内心真诚的降服,确信自己的本相是悲惨且贫乏,就无伪地从心里顺服神。这才是圣经各处所描述的谦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