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A:律法上的应许和福音彼此的合一

2025-04-28



“基督教要义”每日灵修版


DAY 329 [3.17.1] 旧约律法并非叫人靠行为得救

我们将称义与善行分开,并非劝人不要行善,也不是否认基督徒有善行;乃是免得我们倚靠自己的善行,以它们夸口,或将得救的原因归给行善。因为我们的确据、我们的荣耀、我们救恩惟一的根基,在于神的儿子基督属于我们,并且我们在基督里是神的儿女和天国的后嗣;我们蒙召得着永福的盼望,是因为神的恩典,不是因自己的功劳。


关于旧约律法的应许,例如:“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,谨守遵行,耶和华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,守约施慈爱。他必爱你,赐福于你,使你人数增多”(申7:12-13);“你们若实在改正行动作为……在人和邻舍中间诚然施行公平……也不随从别神陷害自己,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”(耶7:5-7,23)。这些及其他类似的经文,并非叫人靠行为得救,乃是宣告圣约的恩福和咒诅。摩西见证律法将恩福和咒诅(申11:26)、死亡和生命(申30:15)摆在我们面前。


想靠行律法称义的人,就会失去神的一切恩福,咒诅必定在他们身上;一切犯罪之人必受咒诅(申27:26)。因为神所应许的恩福,是赐给完全遵守律法的人;然而这种人根本不存在。因此,律法显明全人类都落在神的咒诅和忿怒之下(罗3:19-20),而且,为了得释放,人必须脱离律法的权势,脱离其捆绑而得自由。


这自由并非放纵肉体,引诱我们不遵守律法,刺激我们在万事上放纵自己,毫不约束自己的情欲。这自由反而是心灵的自由,安慰和扶助那被击垮的良心,使它脱离律法的压制捆绑,从律法的咒诅定罪中的释放。当我们藉信心得着神在基督里的怜悯,就得以脱离律法的捆绑得释放。律法刺痛我们的良心,使我们知罪,然而我们借着信就确知自己已蒙赦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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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30 [3.17.2-3a] 我们的行为无法实现律法的应许

除非神的恩典藉福音拯救我们,否则律法一切的应许都归于虚空无效。因为我们若要得着律法的应许,其条件就是完全遵守律法,这是我们不可能做到的。神拯救我们,并非神人合作,我们的行为作一部分的义,他施恩典补足我们所缺的部分;乃是唯独借着基督的义,来满足律法的要求,使我们称义。


使徒保罗先说,我们“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”,他接着解释:不是借着相信基督来帮助他们行律法,达到完全的义,乃是唯独因信称义,不是因行律法称义(加2:16)。既然信徒撇开律法转向信心,寻求出于信心的义,他们必不再倚靠律法,放弃因行律法称义的幻想。我们并不反对人强调遵守律法的人必大得赏赐,只要他同时承认:我们的败坏使我们无法从律法获得赏赐,直到我们藉信心得着基督的义。


当大卫提到神为他的仆人所预备的赏赐时,就立刻承认他的罪使他无法得到赏赐。他在诗篇19:12中,大大称颂律法所提供人的好处,却也立刻宣告:“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?愿你赦免我隐而未显的过错”。这经文与另一处经文完全一致,他先说“凡遵守他的约和他法度的人,耶和华都以慈爱诚实待他”(诗25:10),然后接着说:“耶和华啊,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,因为我的罪重大”(诗25:11)。所以,我们也当如此承认:神在律法中所应许我们的恩福,假如我们能以行为遵行律法就可配得,但是我们从来不可能办得到。


难道神赐给我们这些应许,全然落空无果效吗?我们已经解释过并非此意。我们乃是说,若这些应许是靠人行为的功劳得应验,则这些应许对我们就毫无益处。所以,律法的应许就其字句而言,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废去了。这众所周知的应许“我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”(结20:11;利18:5)已经结束了。保罗告诉我们此应许已经过去了,如果我们还停在此应许上,则对我们毫无用处。因为“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”(罗10:4-6;加3:11-14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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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31 [3.17.3b-4a] 福音使律法上的应许得以应验

律法所应许的恩福,即使是神最圣洁的仆人也无法靠自己得着,因为他们也不能遵行全律法,他们被许多过犯所缠绕。然而当福音的应许取而代之时,福音的应许宣告神白白的赦罪,不仅使我们蒙神悦纳,也使我们的行为可以讨神喜悦。并且,神不仅因主基督的缘故悦纳我们的行为,也将遵行律法才能得着的圣约恩福,在主基督里赐给我们(加3:22)。


因此,神在律法中所应许,给那遵守律法公义圣洁要求之人的福分,今日信徒在主基督里行善就得着了。但是我们总要注意神悦纳信徒行为的理由为何。信徒善行蒙主悦纳有三个理由。第一,神已经不再究察他仆人的行为(我们所行的总是应得督责而不是称赞),而是在基督里接纳他们,叫他们与他自己和好;这是唯独借着信心,完全与行为无关。第二,神以他为父的恩典慈爱,没有按他们行为原本应得的报应他们,反而提升它们,赋予它们价值。第三,神宽赦这些行为而接纳之;我们的善行总是被罪污损,有许多残缺不全,神因为主基督的义而洁净它们,不归算为罪。


天主教人士诡辩人的行为有功德,其实人所作的善行,远远无法达到合乎神应许的条件。我们必须借着唯独因信称义,并倚靠神的赦罪,因为即使是善行也必须被洁净,除去污点,才会蒙神悦纳。


然而天主教人士为了诡辩其谬论,引用彼得的话:“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。原来,各国中那……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”(徒10:34-35)。虽然彼得的意思十分清楚,但他们却望文生义推论说,人若因自己行义能讨神喜悦,那么人得救并非“唯独恩典”,并非完全出于神的恩赐;乃是“神人合作”,罪人努力行善,神就帮助罪人的行为,因为靠自己努力行善的罪人,配得神的怜悯。这种谬论,即所谓的“天助自助”论,根本是违背圣经所说“唯独恩典,神恩独作”(弗2:8-10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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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32 [3.17.4b-5] 人两方面在神面前受悦纳

关于天主教人士强解“徒10:34-35”的谬论,违背圣经许多经文的清楚教导。我们必须明白“蒙主悦纳”包括两层面的的含意,否则不能认识圣经的合一教导。第一,根据人本性败坏的悲惨光景,罪人没有任何善行配得神的悦纳;第二,根据神的白白恩典,罪人得着完全不配得的悦纳。


可见,神施恩怜悯罪人时,人是在悲惨的状态中,是赤身贫穷,没有任何的良善,反而是充满各样的罪恶。请问,我们凭什么说罪人因努力行善,就配得那天上的恩召呢(来3:1)?所以,我们当远离那“人有功德”妄想谬论,因为圣经清楚记载神怜悯人是白白恩典,唯独恩典!


诡辩家非常邪恶的强解天使对哥尼流所说的话,即他的祷告蒙垂听,他的赒济达到神面前(徒10:31)。他们将之解释为:人因热心为善,预备自己得蒙神的恩典。其实,哥尼流是先蒙了恩,是敬畏真神上帝的外邦人(徒10:2,22),已经受赐人智慧之圣灵的光照,他当时已经得着真智慧,即敬畏真神上帝;因为没有任何人是自己寻求真神上帝(罗3:10)。他也已经被圣灵所洁净,因他是行义的人。保罗教导义是属灵的果子(加5:5),这证明哥尼流已经先蒙恩。他所有讨神喜悦的一切,都是先从神的恩典所领受的。所以,说他先靠自己努力来预备领受恩典,是大错特错。


的确,圣经所说没有一句话与“白白恩典,唯独恩典”教义相反:神接纳人的唯一理由,就是他看见人已经完全失丧,却因他不愿意人失丧,就施恩怜悯人,使人得释放。可见人蒙主悦纳,与人的善行义行完全无关。人蒙主悦纳,就全然证明神的恩典临到悲惨的罪人,罪人是彻底不配得如此的大恩大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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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33 [3.17.5a] “蒙主悦纳”的真义

神既拯救了人脱离灭亡的深渊,就以恩典收纳我们为儿女,将我们分别为圣归属他自己。因为神重生了我们,使我们有新生的样式,所以我们是属于他的新造之人(林后5:17),使我们得着圣灵的恩赐。这就是彼得所说的“蒙主悦纳”(徒10:34;彼前1:17),即信徒在蒙召之后所行的,都是在基督里献上神所悦纳的灵祭(彼前2:5)。神不可能不爱和悦纳信徒的善行,因为这是他藉自己的圣灵运行在他们心里,使他们立志与行事(腓2:13)。


然而我们要牢记,神“悦纳”信徒的行为,完全是因为他是这些善行的源头,而且也为了恩上加恩,就定意“悦纳”这些善行,这善行是他自己赏赐给他们的(腓1:6)。他们的善行来自哪里呢?当然是因神拣选他们做贵重的器皿(罗9:21),喜悦给他们圣洁的装饰!这些行为怎能被称为良善,视为没有缺失呢?当然是因为慈悲的天父赦免了这些行为所沾染的瑕疵和玷污!


综上所述,“蒙主悦纳”是指:既然神在他儿女身上看见自己的荣光的返照记号,就视他们为可喜悦和可爱的。我们以上教导过,重生是神在我们身上恢复他的形像。既然神在哪里看见自己的荣光形像,就在那里喜爱和尊荣之。所以,我们有极好的理由说,信徒的生命既是被塑造成圣洁和公义(路1:75),因此是神所喜悦的。


然而,敬虔的人仍被必朽坏的肉体所围绕,仍然是罪人,所以他们的善行仍是不完全,沾染肉体的邪情私欲。若照信徒自身的本相,神不能悦纳他们或他们的行为,除非他在基督里接纳他们。我们应当从此意义来明白那些“神恩待怜悯行义之人”的经文。摩西对以色列人说:“耶和华向爱他、守他诫命的人,守约施慈爱,直到千代”(申7:9)。这经文后来成为百姓的共同的信仰告白,如所罗门祷告说:“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……你向那尽心行在你面前的仆人,守约施慈爱”(王上8:23)。尼希米也有同样的祷告(尼1:5)。所以,“蒙主悦纳”是圣约的主对蒙恩的圣约子民之慈爱怜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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