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24.12] 瑪4:1-6
神向非选民施行公义
神以他有效的恩召临到选民,来成就他对选民所预定的救恩,这是按照他永恒的计划。 照样,神以审判刑罚来执行他对未蒙拣选之人的计划。 那么这些被神创造的人,因自己的罪恶在今生蒙羞并在死中灭亡,是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并彰显他公义刑罚的例证,其光景如何呢? 为了达到他们应得的结局,他有时不向他们传讲福音,又有时向他们传福音而任凭他们瞎眼,心里刚硬。 前者有许多例证,我们只要指出一个最清楚明显的例子。 在旧约时代,在基督的降临之前至少有四千年的时间,神向所有的外邦人隐藏救恩福音的光照。 若有人回答说,这是因为神判定他们不配得听福音,与这极大的恩福无分,则他们的后裔(新约时代的外邦人)也是一样不配。
除了经验告诉我们此历史事实,先知玛拉基对此也作有效的见证:在他斥责他们的不信和亵渎的行为时,他宣告将会有一位救赎主降临(玛4:1-6)。 神为何赐下救主给后来的人,而没有赐给他们的祖先呢? 那些妄想在神隐秘和测不透的计划之外,另找原因的人,只是毫无意义的折磨自己。 虽然我们无法靠自己回答此奥秘,然而也不应当因恶人攻击神的公义,就感到惧怕。 因为我们宣告:任何罪人灭亡,都是罪有应得,并且有些人得拯救完全是出于神白白赐下的恩典。 我们所说的就足以彰显神的荣耀,一点也不需回避。
至高的审判主将他所定罪咒诅而不光照的人,留在黑暗里,这是在施行他所预定的。 至于罪人的盲目瞎眼,我们每日目睹众多证据,圣经中也有许多证据。 若对一百个人传讲同样的福音,二十个人以信服的心领受,而其余的人却不珍惜,反而嘲笑、斥责或恨恶。 若有人说这差别是在乎拒绝之人内心的恶毒和败坏,则这种说法不能令人满意。 因为就信服福音的人而言,若神没有以他的恩慈改变他们,则他们内心也是被同样的恶毒所占。 因此,除非我们注意保罗所说「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?」(林前4:7),否则我们总是在困惑中。 他的意思显然是,信的人优于不信的人,不是因他们自己的美德,而是惟独出于神的恩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