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皇专权的制度在中世纪崛起,直到今日天主教常夸口他们的阶级制度。 其实,这是与上述早期教会的治理是南辕北辙。 我们仔细比较二者的不同,就可认识天主教所夸耀的教皇制,是空有教会之名,却无真教会之实。 并且他们借着这人为制度来打压我们。 我们要先看他们如何选立圣职人员,然后看这些教牧如何实行牧职。
首先论到监督,他们因为金钱贿赂与权力竞争,所选立的监督,大部分是对圣经敬虔真理无知,甚至是道德败坏的人。 更不可思议的是也常选立孩童占这肥缺的名额! 此外,他们重新制定教会法规,剥夺了会众行使同意的权力。 教牧领袖径自宣布按立人选,不给会众有表达意见的机会。 他们不顾早期教会领袖的警告与许多会议的禁令,颁布许多教会法规来推行教皇专制。 其借口是在混乱时代必须以此方法作为解救,他们所立的法规密密麻麻,但是都没有圣经根据,且违反圣经。 这与早期教会根据圣经所定的教会治理准则(提前3:1-7;多1:7-9)完全相反。
天主教借着制订新法令来遮掩自己的专权,群众参与选立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。 而一般大众不明真相,也忽略了自己的职责,就容让监督长老们来大行其道,接受凡所宣布的人选。 后来,君王贵族也介入争权,有些与罗马教皇妥协分赃,君王可以自己提名监督,不需要经过当地教会。 在教皇专制下,监督与长老被称为祭司,监督夺权,自己来认命长老与执事,却忽略这些圣职的真正职责。 这与早期教会所规定的相反,加克敦会议(主后451年)规定,教牧的按立必须实际从事牧养圣工,不可按立没有牧养教会的人。 这是非常有理的规定,因为第一,空占名额领受俸禄,是增加教会财务负担,将原本应用来救济穷人的,竟给了这些无所事事的人; 第二,受按立圣职的人,不可认为他们只是升任尊荣之职,乃是受托担任神圣庄严的责任义务。 罗马教皇派不关心敬虔,只关注自己的肚腹,主张圣职头衔就是应得圣俸的保障。 只要占住圣职头衔就必有圣俸,甚至可向教会借贷。 如此圣职成为肥缺,引诱人以金钱买卖圣职作为交易图利。
教皇专制下,按立圣职与其当尽之职责分家了。 早期教会根据圣经,按立地方堂会的长老来牧养教会,并非只是举行圣礼; 执事是负责慈惠救济的工作,并非只是襄理传递饼杯。 中世纪的天主教将教牧圣职当作只是执行仪式的祭司神甫。 并且他们选立教牧的考核口试,松散无度,连候选人能否用对拉丁文都无所谓,只要他们以金钱贿赂或受宠爱有人护航,就可通过。 教皇党徒如此作威作福,凡是反对他们的都处以极刑。 若他们真相信神存在,他们会这样作吗?
关于所谓「圣俸」,这本是与按立的圣职分不开的,但是教皇专制下,圣俸已经独立于实际的圣职之外。 圣俸可以提名获得,也可以辞去,作为交易手段,无人可责备之。 不可讳言,天主教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圣职都是买卖得来的。 这并不是说所有职分都是直接用钱买来的,大多数人是间接手段获得的。 有人靠亲戚或朋友的关系; 有人因父母的影响力; 甚至有人靠送红包逢迎谄媚获得的。 简言之,祭司获得上级的赐予圣俸,领取圣俸的目的,不是为了事奉教会,而是图利自己。 将「圣俸」称为俸禄,就显示他们将之视如同君王的御赐,为了收买属下的谄媚或奖赏其劳力。 当时法庭的诉讼,大多与争夺圣俸有关。 由此可见,圣俸不过是野心人士所追逐的猎物。 我们能容许称这样的人为“教牧”吗?
即使败坏、不守法、放荡的信徒也不至于如此。 然而连自己都无法管理自己的人,竟被指派管理五、六个教会! 现今在贵族宫庭里的青年人,也拥有三个修道院、两个主教区,以及一个大主教区。 甚至一个圣职人员领取六、七个圣俸,却没有任何事奉,这是非常普遍的。 我们指出整本圣经都指责此恶行也无用,因他们根本无视于圣经的权威。 许多会议法规都严禁这样的行为,他们根本不理会。 但我们仍要大声疾呼,这是极其可怕的大罪,大大地违背神和常理,即容让一强盗占据数个教会,按立人作牧师却无能牧养教会。 而他们在这样邪恶中,仍宣称自己有那至圣的「使徒传承」,夸口他们有功德保证教会不会灭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