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己和罪
最近在有关成圣的教训中,最显著的要点乃是要求人心需先从「己」的生命中得着释放,神真实的生命才能彰显在人身上。我们该为此感谢神,因为一旦我们的仇敌能成功地说服我们使我们将假宝石视为上等货,牠就大大地欢喜了,我们却要陷入可悲的失望中。只有当我们在主的牺牲上与祂联合,与祂一同下入幽暗的坟墓中,圣灵的果子才会显出来,因为在那里我们要听见祂说:「我是复活,我是生命,信我的人虽然死了,也必复活。」(约十一25另译)
再也没有什么比可憎的,吹毛求疵的,武断的灵更损害成圣的教训了;嗐!那些宣称认识这种经历(与主同死)的人却常有这些情形!神的金线衣有时变成没有价值的黄铜片衣服,原因有二:一方面是未从「己」那可憎的堕落中得着完全的释放,另一方面是未「披戴主耶稣」,当作永不衰残新生命的袍子穿上。
弗朗西斯.戴沙理(Francis de Sales)针对此事劝告人说:「想寻求一种现成的完全,如同衣服穿上,是欺骗人的;而寻求不须付代价的成圣──纵使这种成圣是天然人及其赞同的──也是自欺。我们以为只要找到成圣的秘诀,就可以立刻轻易地成为圣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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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正因为我们试图简捷便利地成圣,以致我们的经验常令自己和旁观的人,甚至令神失望。
世人的眼光是锐利的,能一眼看出存在于那些宣称完全献给神之人里头的自私;当我们抱怨说,世人对神的圣徒要求过高时,可能正是因为我们的标准太低了。真正从以自我为中心的病态中得着释放的人,不会为作恶的心怀不平,不会坚持自己的权益,不会想显露自己的重要性;也不会舍不得丢弃任何愤慨的灵。这样,我们就不会因被人称赞而洋洋自得,也不会因被人责备而灰心难过,也不会想在车上抢好位子了。我们不再只求作大事,反而欢喜作最小,最卑微的服事;当别人被器重时,我们不会因此而绊倒;我们不会为此刻而狂热,或忧虑未来,与人交易时也不会斤斤计较。我们绝不会像一位韦尔斯的传道人所说的──「把手伸进主的钱柜里,」或者常提到我们自己和我们的成就,却不是吸引人去注意耶稣基督,却是注意我们自己。在这一切的事上,祂都已留下榜样,叫我们跟随祂的脚踪而行;真实的圣洁乃是真正像基督。所以要想从「罪」的大痲疯病得到医治,就是要先从「己」的大痲疯得医治;没有医好后者就没有医好前者。劳威廉说:「在我们堕落状态的一切邪恶中,己就如同树的根、枝子以及树本身一般。」魏司考特(Westcott)也说:「一切罪行的本质就是自爱与自我为中心,当然与爱相背;因此由另一个角度来看,违背律法就是自私,正如使徒约翰告诉我们,恨是背乎爱的。……罪与不法(违背律法)这两个名词可以互换;罪并非一个笼统的观念,乃是一种反抗至高者主权的自私意念。」毕特教授(Professor Beet)说:「直到我们所有的能力都献给了神,方能从罪里得释放。罪乃发自于被建立的己,而至终在我们里面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力量。己会一直掌权,直到大能者来占有它所僭取的宝座。」
神要求我们要憎恶「己」,要弃绝它;但除非我们能看清「己」是没有影像的,否则我们将会一直住在自爱之中,这是己最主要的表现。
只要有合适的节制,爱自己与求自己的幸福是自然而无罪的,因为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是违反自然的。但当它们越过了限制,就成为自私了。奥古斯丁说,这就是第一位天使不信靠神,只倚靠他自己行事。
人必须有个爱的中心对象,这是情感的本能使然。这中心对象将占据了人心中的情感,不论其性质为何。人的爱只可能有三种中心:自己、别的受造之物、或是神。他可以看所有的,但那独一的衷情却只能献给一个物件。若这爱是以己为中心,若人的思念、感觉、意愿、行动都以「我」为中心,这人必定是个自私的家伙,不会是圣洁的,因为圣洁与自私乃全然相反。纯爱并非没有节制,它所付出的爱乃是按照其对象所配得的份量。当神在我们心里行了割礼,好叫我们尽心尽性爱祂并得以存活时(申三十6),每件事就能回到正确的位置;己将要逊位,我们也能以至高无上的爱来爱神;并能照神所指示我们的来爱自己和其他受造之物了。
若你容让以己为中心的爱增长,它将成为公然的反叛并悖逆神,这就是奥古斯丁所说的:「爱自己过甚以至于藐视神。」自爱与爱神乃誓不两立之仇敌。祂要求我们绝对地爱祂,完全为祂,这是不容置辩的。正因为容许受造物以己为中心,爱己过于爱神是背乎祂的律法,也正因为恨恶罪是祂的本性,所以祂必须恨恶自爱,因它是罪的精髓,各样的罪都是从其中蔓延出来,如同瘟疫流行一般。
自爱不仅是神的仇敌;也是我们的仇敌。它使我们转离幸福的唯一源头,以至于失去了与神亲密的交通,而得不着安息;只有等到自爱完全被征服,神成为一切的一切之后,祂才能让我们进入至圣所,与祂自己有最亲密的交通。
我们必须学习使神成为一切事物的归结,直到任何时刻我们都能否认自己,在每时刻的生活细节里都能说:「神是我的目标!」一切不以祂为中心的事物都注定要毁坏,都是经不起火烧的草木、禾?,因为那日子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,有火发现,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。
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5-21节(无知的财主),是远离神之生活的譬喻。耶稣提及这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,他自我祝贺的话中有五次提到「我」──「我的出产」、「我的仓房」、「我的粮食」、「我的财物」、「我的灵魂」。「他心中一切所思想的,都以为没有神。」(诗十4)。请注意神对他的评价:「无知的人哪!」也请注意我们救主的结论:「凡为自己积财,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,也是这样。」
旧约有同样的例证,那人名叫拿八,就是「愚顽」之意(撒上二十五3、25)。他提到「我的饼」、「我的水」、「我的肉」、「我剪羊毛的人」。当我们说:「我的工作」、「我的职事」、「我的著作」、「我的讲道」、「我的恩赐」时,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,但这是个危险,诡诈的习惯,我们会不自觉地喂养了可憎的己生命,而没有拒绝供应它。
祷告:
「神啊,自私是你的仇敌,也是导致我灭亡的仇敌。你憎恶自私,愿我也照样憎恶它。你曾下令毁灭它,正如你下令毁灭亚甲一般(撒上十五章,『亚甲』代表肉体──己)。赐我恩典绝不宽容这个仇敌,乃愿让你与它宣战。但愿它饿了,我绝不给它吃;它渴了,我绝不给它喝。喔,神啊,求你为我行事,用你两刃的剑为我的心行割礼,使我从今以后完全属你,而且惟独属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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