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视剧常演的剧情,就是好几位家属,在昏迷病人的床前,为了要不要急救,要不要插管,意见分歧吵成一团,让人难过又无奈。事实上最能够表达并决定该如何治疗的人,应该是躺在病床上昏迷的病人,因为只有他自己,最知道自己的身体,希望接受哪种治疗的人,只可惜他已经昏迷,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。现在台湾已经通过并公布执行病人自主权利法,只要是18岁的成人,都能够在还是健康且意识清楚的状态下,透过签定预立医疗决定书,来决定当你不能表达治疗意愿时,能够让医疗人员及家属,明白并遵照你早已决定好的意愿来执行.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个权益,爱+好医生邀请到老年精神科林承儒医师,以及苏家宏律师,带大家一起来认识什么是病人自主权利法?预立医疗决定书又要怎么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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