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課
馬丁路德和德國改革運動
一.引言
1500-1700 年,有兩個主要的宗教改革运動。一是 德國的改革运動,由馬丁路德發起;二是瑞士的改 革运動,由慈运理所發動,卻由加尔文來完成。
二.本論
A. 馬丁路德
1483 年出生于德國。有著刚毅和果斷的性格。在 他心中,主耶穌是一位嚴厲的法官,而不是怜悯人 的救主,所以,他每天忧虑擔心死后的去向,對得 救也沒有把握。直到他成了神學院的教授,他的心 被聖靈感動,他才苏醒,也明白了“因信稱義”的 寶貴真理。
同一段時期,他目睹教廷的流弊和離開聖經真 理 ,改革思想開始在心中萌芽!當路德看見信徒盲 目 的聽從教廷,疯狂的買賣贖罪券,他再不忍心看 到信徒如此的偏離正道,決定采取抗議的行動。他 寫下《九十五條》,于1517 年贴在大教堂门口,坪 擊當時種種錯誤的宗教行為。《九十五條》中路德主 要提出了有關贖罪券的不同主張:贖罪券只能并且 仅仅能免除教會所加的懲罚,卻不能免除神所加的
懲罰。贖罪券決不能赦免罪過,教皇本人無權作此 赦免,赦免罪過之權屬于神自己。贖罪券對煉獄里 的亡靈并無效力,教會所加的懲罰只能對于生者, 死后無效;教皇能施于煉獄里的亡靈的是祈禱,而 不是使用裁決權或鑰匙權。真正悔改的基督徒無需 贖罪券就得到神的赦免,基督要求每一個人做這種 真正的悔改。真正的贖罪功德在于神的榮耀和恩典 的福音。
這《九十五條》論點,馬上被印成傳單,傳遍德 國,帶來很大的迴響。縱然教皇要追殺他,但因著 貴族的保護和人民的支持,馬丁路德得以平安度過 餘生。主后1555 年,馬丁路德的信仰才得到合法的 承認。從此,除羅馬天主教外,歐洲有了路德派( 信 義會) 的新教團體。
B. 馬丁路德的貢獻和影響
1. 教義方面,強調聖經的權威,因信稱義,及信徒 皆祭司等真理。
2. 推動宗教教育,他的著作也留給教會許多的幫助 ,讓信徒更明白真理!
3. 將聖經翻譯成德文,方便百姓讀聖經!
4. 重建教會的制度和崇拜的儀式。以本土語文 (德 文) 代替拉丁文來舉行崇拜,著重講道和讚美詩 歌等等。
5. 鼓勵聖職人員結婚。他自己也放棄了修道士生涯,與一位女修道士結婚。
C. 馬丁路德的缺失
1. 將國家的政權放在教會之上。日后,也成為教會 靈性軟弱的一個主要原因。
2. 單方面強調信心,忽略信徒“行為”的重要。
3. 不能容納他人的神學思想,拒絕和人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