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基督教要义”每日灵修版
DAY 311 [3.14.11b] 信徒一生都是唯独因信称义,因信而活
使徒保罗清楚教导,我们是唯独因信基督称义,这义不是出于行为(弗2:9)。同样,当先知说:“义人因信得生”(哈2:4),这并非指那些不虔不义之人说的。唯有神能改变他们,赐给他们悔改的信心,他们才能被称为义。“义人因信得生”这句话是指被称为义的信徒,神应许他们藉信心得生命,并非借着行为。
保罗明确的教导“唯独因信称义”,他引用大卫的话:“得赦免其过……这人是有福的”(诗32:1;罗4:7),这就除去了一切可能的疑惑。我们确定大卫所指的,并非不敬虔的人,乃是像他自己这样的信徒。因为他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,凭自己的良心说的。所以,我们得著称义的福分不仅仅是一时的,乃是一生之久都倚靠此恩典,因信而活。
最后,他见证说,“唯独因信称义”是白白与神和好的信息,不只是传扬一两天而已,乃是在教会中要永续不断的宣讲见证(林后5:18-19)。因此,信徒的一生到死所拥有的义,是圣经所说“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”(腓3:9)。因为基督永远是那使我们与父神和好的中保;他的死有永恒的功效:即洁净、除罪、赎罪、以及完全顺服,这足以遮盖我们所有的罪。
保罗在以弗所书并非教导说,我们只是靠恩典作为得救的开始;他乃是说,我们得救从始至终,都是本乎恩,“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”(弗2:8-9)。救恩的福音是唯独因信称义,义人必因信得生、因信而活。所以“这义是本于信,以致于信”(罗1:17),完全不是出于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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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12 [3.14.12-13a] 人的行为毫无功德可言
天主教经院哲学家想要回避“唯独因信称义”的真理,是徒然无功的。他们辩说,虽然善行的内在价值不足以使人称义,但其重要性乃在于,可作蒙神悦纳施恩的条件。因此,他们被迫承认“行为的义”总是不完全的,所以他们就让步说,信徒的一生都需要赦罪,以补足其行为的缺失。但是他们也坚持说,信徒可用“多余的功德”来补偿其过犯。这是毫无圣经根据的谬论。
我们的答复是:“蒙神悦纳施恩”不是因为人的善行,乃是因为神白白的恩慈,而神在基督里接纳我们,将基督的义披戴在我们身上,赐给我们,借此归算我们为圣洁、无罪的人。因为基督的义是惟一完全的义,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;所以,这义是我们在法庭上的中保,在审判时作我们的担保。神赐我们这义,使我们一生信靠主基督,得蒙不断的赦罪。
我们被基督的纯洁遮盖,神就不将我们污秽不洁的过犯归给我们,反而将之隐藏埋葬,免得我们在神审判台前受审,直到我们离世之时,那时我们的旧人完全彻底被治死。在那时,神的慈爱将迎接我们进入天家,使我们与主基督(第二亚当)同享永福的平安。我们在那里等候主再来的日子,主在那时将赐给我们不朽坏的身体,接我们进入天国的荣耀(林前15:45)。
天主教人士相信圣徒的善行有“多余的功德”,可以用来补偿所犯的罪过,其实是不了解律法严厉的要求和罪恶的严重。我们一切的行为都无法使我们蒙神悦纳;甚至所谓的“善行”都无法讨神的喜悦。我们唯有穿上基督的义,才能讨神喜悦并且得蒙赦罪。神从未应许我们罪人因行了某些善行,就可以得永生为奖赏。他只是宣告:人若遵行他的律法,就必因此活着(利18:5);也咒诅一切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人(申27:26;加3:10)。这些经文充分反驳了“罪人的善行有任何功德”的幻想,因为唯有完全遵行律法的人,才能上天堂。唯有主基督的完全之义归算给我们,才能使我们得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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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13 [3.14.13b-14] 一切都是恩典,毫无功德可言
人所有的义行都无法用来补罪。圣经教导我们,亚当一次的悖逆过犯被逐出伊甸园,同时也完全丧失了自救的能力(创3:17)。因此,人永不可能赎自己的罪。那些高傲自以为能赎己罪的人,永不能平息神的忿怒,因为罪人是与神为敌的。神的仇敌所遭受的,就是定罪刑罚,没有可能自己为自己赎罪。所以,我们的罪必须先蒙遮盖、蒙神赦免,神才会悦纳我们所行的。由此可见,神赦免人的罪,是白白的恩典。人若以为自己能赎罪就是亵渎神。
所以,我们蒙恩得救之后所作的一切,都是靠恩典尽本分。即使我们完全作到本分应作的,也不能夸耀;何况我们总是有软弱,根本不可能完全作到应尽的本分!我们若夸耀自己有好行为可积功德,这是违背圣经的教导。经上说“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咐吩的,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,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”(加17:10)。因为,我们是神的仆人,我们服事神的本分,包括一切思想和行为都要专心事奉他;其实我们无法完全作到。因此,主说:“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”,就表示人一切的义行,都是神所吩咐的。既然我们都远远达不到此目标,我们凭什么以为自己有功德呢?
若有人反对说,他虽然无法完全尽本分,但他还是作了一些他本分之外的事,应该值得嘉奖、算有功德。然而事实是:人所作的任何事,都是包括在敬畏神或爱邻舍的范围之内,都是神的律法所吩咐的。既然如此,那里有所谓“人本分之外的事”? 人自以为是志愿行了某些善行,其实是律法所吩咐当行的;所以,我们不要夸耀自以为是的善行功德,这些也都是在神要求我们所当尽的本分之内。
我们所是与所作的一切,都是来自神的恩典,所以毫无任何自夸的可能。我们所作的,都是神的恩典预备叫我们行的(弗2:8-10;提后3:16-17)。不可能有所谓“多余的善行,可积功德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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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314 [3.14.15-16] 不可依靠自己的行为,也不可以行为夸口!
我们的生命与所有的一切,都是属于我们的救主。我们一切所有,与奴仆所有的没有两样,都是属于我们的主人。主基督也藉比喻教导此真理: 仆人照主人所吩咐的去作,整天在田里作工服事,傍晚回来之后,难道主人还谢谢他吗?(路17:7-9)。也许仆人认真努力尽职,作到了令主人所赞赏的地步,但他所作的仍没有比奴仆所该作的更多。因为他的生命和他一切的能力,都是来自主人与属于主人。
我们是唯独因信基督称义,毫无因行为称义的可能。两种极为有害的思想,必须从我们内心根除: 我们绝不可倚靠行为来称义,也不可以行为夸口。圣经教导我们,人所有的义在神面前都是污秽的,除非这些行为被基督的宝血洁净。因此,圣经常常劝我们不可依靠自己的善行。我们的行为只配得神公义的刑罚,除非我们蒙神怜悯得赦罪。我们只能在审判主的面前寻求怜悯,就如大卫的认罪告白:“求你不要审问仆人;因为在你面前,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”(诗143:2)。
约伯说:“我若行恶,便有了祸;我若为义,也不敢抬头”(伯15:15),他所强调表明的是神的至高公义,连天使也无法比拟。他承认自己是卑微的受造物,即使有义,也不敢在神面前抬头;任何必死的世人,在神的审判台前都当闭口不言(罗3:19)。约伯甘愿服在神公义审判之下,也表示自己一切的义在神面前都站立不住。
当我们不再倚靠自己的行为时,我们一切的自夸也必消失无踪。既然人在神面前恐惧战兢,那么人的行为怎能使人称义呢?因此,我们务要注意以赛亚所说的:“以色列的后裔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,并要夸耀”(赛45:25);我们被“称为公义树,是耶和华所栽的,叫他得荣耀”(赛61:3)。当人不再相信自己在任何方面有义行,也拒绝以自己的行为夸口时,人的心才得以洁净。凡是以自己的行为夸耀的,都是自高自大的愚昧人,以虚假自欺,因他们总是妄想得救是根据自己的行为。